中評社香港12月26日電/特偵組在聲押陳水扁的抗告書中,驚爆在今年九月廿五日搜索扁家寶徠住處時,竟搜到二零零六年間查黑中心偵辦“國務費案”時,向“國防部”及“調查局”函調的大批密件,顯示有公務員一再向扁通風報信。特偵組決定追究洩密公務員刑責。
中國時報報道,特偵組於九月廿五日二度搜索扁家寶徠住處時,扣到台灣“高檢署”的公文資料共三頁。第一頁是“高檢署”查黑中心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向“國防部”發函的公文影本;第二頁是“高檢署”在同一天向“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發函的公文影本;第三頁是查黑中心追查陳水扁所稱秘密外交“F案”時,向“國防部”及“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函查陳水扁等廿五人的銀行帳戶等資料。
查黑中心當年為了考慮名單中有扁珍,恐怕洩密,僅列出身分證字號而未列姓名,但仍遭不明公務員將廿五人姓名列出通報陳水扁。
依照正常的公文處理流程,這些公文僅存放在“國防部”與洗錢防制中心,即使查黑中心已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日將全案起訴,移送台北地院的卷宗內,也應只有公文的函稿,不應該有公文正本或影本,但檢方在陳水扁家中卻扣得這些文件與名單,讓檢方驚訝不已。
甚至在這三張密件上方,還有日期,表示傳真時間為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下午七時十二分,這與發文日期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只差一天,顯示有公務員在收到公文後,隨即向扁通風報信。
另特偵組在搜索時也搜到一封“‘總統’親啟”的信封及手寫報告,有一名陳水扁親信,以凱達格蘭學校信紙手書,向陳水扁報告特偵組偵查弊案的作為,及他本人與證人貿協董事詹啟榮串證經過。
該報告指稱,特偵組在七月二日發文給集保公司,要求提供“吳委員”(吳淑珍當年曾擔任“立委”)特定日期之股票數目,集保公司在七月三日調閱之後,有二家公司股票較多,其餘應沒有問題,其中中華開發約一、二百張、智邦科技約三、四百張。
而事實上,特偵組確實在六月廿六日發文集保公司,請求調閱扁珍持股,顯示吳淑珍有開發一百餘張、智邦二百五十一張股票,顯示有集保人士間接向扁報告。
針對這些明顯有公務人員違法洩秘的刑責,特偵組決定展開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