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8日電/特偵組偵辦陳水扁貪污案,二度對陳水扁獲釋提起抗告,高等法院法官審理、評議超過17小時後,今天凌晨二時認定陳水扁涉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之虞,應該收押,裁定撤銷台北地方法院原來的無保釋放裁定。由於高等法院認定全案應回到起訴時扁被羈押的狀態,台北地院最快今天就會開庭傳喚扁,扁被收押機率大增。
高等法院本月17日第一次裁定時,認為扁確有可能找曾作證的部屬和企業人士串證、湮滅證據,有可能影響審判,因此要求地院重作決定,地院再度裁定扁無保釋放,打了特偵組一巴掌。但高院今天凌晨的二次裁定,特偵組終於再獲勝利。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感謝高院正確裁定。
高等法院今晨除認定陳水扁涉嫌貪污、洗錢嫌疑重大外,也認為扁的隨扈只負保護之責,並不會監控陳水扁,加上扁家成員涉嫌跨國洗錢,加上仍有5億7千萬元犯罪所得未被查扣,可以在海外享用,有逃亡海外動機,法官更認為,陳水扁確有與林德訓、陳鎮慧、葉盛茂等人滅證之虞,因此應該羈押。
對高院裁定,一位不願具名的民進黨“立委”說,高院已把理由寫好,就等地院蔡守訓法官寫結論,“幾乎可以篤定說,陳水扁在蔡守訓法官手裡,逃不過被羈押的命運。”扁幕僚沒有開機,無法得知反應。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國民黨“立委”委邱毅表示,“周占春聽了高院這樣的裁定理由後,如果還有一點羞恥心,應馬上辭去法官位子。”因高院用非常嚴峻的字句,譴責周的兩次裁定違反經驗法則和司法正義,高院等於用譴責周占春來幫蔡即將做的裁定背書,所以扁續押的結果已經呼之欲出。不過,邱也批高院還是沒肩膀,把球丟回給地院,不願當壞人。
事實上,特偵組二度提抗告後,相關案卷前天已送到高等法院,但因是二度抗告,加上犯罪事證繁雜,高院三名法官自昨早9時開始加班後,至今晨近2時才公布裁定結果,審理、評議超過17小時,所有媒體苦候一整天。
期間只見高院院長黃水通等主管紛紛趕回法院,氣氛緊張,雖然合議庭已有初步共識,但法院堅決不肯透露可能結果。
在檢方兩度提起抗告期間,地院為解決併案爭議,決定將審判扁案的合議庭,由周占春率領的刑三庭,換成原來就在審判吳淑珍“國務機要費案”的刑十六庭。因此,全案若再發回重新裁定,刑十六庭法官蔡守訓、徐千惠、吳定亞,不僅確定要接受審判扁、珍涉及的所有貪污案,也將重新決定是否羈押扁。
羈押陳水扁與否,已成司法史上最激烈的程序大戰,但扁貪污案也因為此程序之爭,實質審判一直無法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