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月2日電/大三通上路,兩岸人民往來日益頻繁,大陸配偶權益備受關注。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提案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取消現行的團聚制度,並將陸配來台8年才能申請居留的規定縮短為4年。
中央社報導,國民黨籍“立委”洪秀柱、徐中雄等人擬具“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徐中雄表示,台灣尚有9萬多名陸配等待定居,比起外籍配偶4年即可歸化,有明顯差距;陸配婚後來台生活,與台灣社會密切關連,應保障陸配具有與外籍配偶相當的基本權益。
現行條文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為台灣地區人民配偶,得依法令申請進入台灣地區團聚2年、依親居留4年、長期居留2年後,才可申請定居,意即陸配來台至少須8年才能申請定居。
草案取消現行條文中的“團聚”制度,並將依親居留4年及長期居留2年的規定合併為4年,意即將陸配來台定居申請年限由現行的8年縮短為4年。
另外,草案也刪除現行條文中陸配勞保不給付眷屬傷病、死亡給付等規定;取消陸配在台灣地區取得不動產的限制,但仍應適用土地法相關規定。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羅淑蕾表示,台灣社會包容性強,既然現行法規可以允許東南亞國家和其他地區國家的婦女嫁來台灣4年內取得居留權,享有比照國民的待遇,政府就不應排除陸配享有比照外配的同等待遇,黨團支持此案。
不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認為,來台陸配中不乏假結婚者,陸配問題複雜,應審慎處理;對於國民黨“立委”提案將陸配來台定居申請年限由現行8年放寬為4年,黨團現階段無法接受此案,須再加以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