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月16日電/陳水扁在新書《台灣的十字架》中不斷喊冤,對“總統府”前資政吳澧培於扁家洗錢疑案的角色,陳水扁於即將出版的新書中指,整件事情“有夠冤枉”。
中國時報報道,根據陳水扁的說法,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二十二日匯給吳澧培的錢,是為了“台灣國際外交”用途。只是,“怎麼又這麼巧…,他指定兩個帳戶、四個帳號匯入一百九十一萬美金,每筆五十萬也是吳資政說的,我怎麼知道五十萬美金一筆,銀行不會查核。”
陳水扁說:“吳資政、陳致中彼此互不認識,唯一的一次見面是吳資政參加致中的婚禮”、“要拜託吳資政也不必‘出國’…要見他、求他,在台北就可以了。”
陳水扁表示,二○○八年一月,知道一筆存放在新加坡荷蘭銀行的錢還有約二百萬美金沒有被凍結,“我要求不必等卸任,現在就全部給我。”“是我主動打電話給吳資政,我們在家裡見面,他一下子就答應,不過要匯到哪裡,他再告訴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