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7日電/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陳水扁搶在北院正式開審其貪腐及洗錢、偽造文書等弊案前,出版其在看守所中寫成的《台灣的十字架》一書,顯然是將其在選舉中使用的策略運用到法庭攻防戰上來。實際上,在過去陳水扁參加的幾場重要選舉中,包括一九九四年的台北市長選舉,一九九八年的台北市長衛冕戰,及二零零零年的“總統”大選,二零零四年的“總統”衛冕戰,陳水扁在其智囊團的幫助之下,都分別在選前出版記述其從政政績及政治理念的著作,以圖達至為自己的選情輿論造勢之目的。而陳水扁在法庭正式開審前出版既有記述其在兩任共八年“總統”任內的重大事件,又有記憶“扁案”爆發後自己的“反制”動作及黨內外態度言行的《台灣新十字架》一書,顯然是除了要抒發自己的政治態度之外,更是要搶在法院開庭之前大造輿論,爭取輿論主導權,尤其是對綠營上下的控制權,以防“後院起火”。
如果說,陳水扁在以前的四次“出書潮”中所出版的圖書,尚算是“有紋有路”的話,那麼,這本《台灣的十字架》就顯然是一部瘋話連篇之作。尤其是他在書中叫嚷自己將會在二零一二年再選“總統”,及提出甚麼“台獨三步曲”,不但是笑掉了人們的大牙,連綠營中人也普遍搖頭,就連扁系子弟兵也嘲笑一番。不要說,所謂“加入聯合國”難以操作,事實上過去幾年的實踐也證明了這一點,就說是他的“二零一二”之夢,無論是“國法”還是黨紀都不容他再選。實際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凡被法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十年及以上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而陳水扁的案情十分嚴重,連陳水扁自己也公開聲稱倘是由蔡守訓作一審合議庭審判長,他得被判三十年有期徒刑。而且,現在離“二零一二”還有三年的時間,相信屆時“扁案”的一審程序已經完結,亦即是按“選罷法”的規定,他將會喪失向“中選會”登記為“總統”候選人的資格。另外,民進黨的《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及《廉政條例》等內規也規定,黨員一旦被刑事起訴,即予停權處分,不得代表民進黨參加各項公職選舉。屆即使陳水扁能重返民進黨,但礙於黨的內規所限,他也難以被民進黨提名作“總統”候選人。
既然如此,他的“二零一二”之夢,就只能“一枕黃粱”而已。那樣,他的所謂“台獨建國三部曲”,也就只能是廢紙一張。當然,他可以將之當作是“政治違產”,遺傳給民進黨的頭面人物。但以國民黨執政四年的歷史條件,海峽兩岸共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之下,相信民進黨要推動這“三部曲”的政治條件,完全不具備。
但是,陳水扁仍在做他的白日夢。這從他在《台灣的十字架》一書中,引述了多名綠營政治人物在各種場合對“扁案”的看法,包括呂秀蓮、蘇貞昌、游錫堃、及蘇治芬等人,但就沒有提到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和前主席謝長廷的名字看,顯然陳水扁是把這兩人視為要與他爭奪“二零一二”參選權的大敵。
實際上,自民進黨被揭發出一系列弊案,完全違背民進黨自己的改革、廉政、清流理念,因而導致連接輸掉了幾場重要選舉之後,黨內確實是曾經興起過要找回民進黨價值的念頭,因而才推選了形象清新的蔡英文接任黨主席,並一度將她視為“二零一二”挑戰馬英九的“犀利武器”。而蔡英文也確是曾有過一番領導民進黨“中興”的雄心壯志,有意領導民進黨走一條沒有陳水扁的道路。盡管後來在領導幾場“嗆馬”活動中,暴露了她的魄力不足等弱點,但因馬英九同時也暴露了其執政力不足的缺點,故仍有部分民進黨人將蔡英文視為能夠領導民進黨奪回政權的唯一人選。這對於要做綠營共主並代表綠營參選“二零一二”的陳水扁來說,就不啻是一個對頭大敵。因此,近日才有一系列的“嗆蔡”言論,甚至公開要蔡英文讓道。在這股強大壓力之下,蔡英文顯然是有點沉不住氣了,昨日就竟然說出“‘台獨’黨綱確保台灣有獨立的主權 ”那樣的有違其過去較為中道的立場的話來。
至於謝長廷,雖然在“二零零八”中輸得很慘,但卻並不服氣,近日就多次公開挑釁馬英九。這被綠營看作為他仍有興趣在“二零一二”再戰,以報馬英九“一箭之仇”。既然如此,陳水扁當然也把他視作阻擋自己奔向“二零一二”的絆腳石了。
不過,陳水扁不屑而又戒備謝長廷,還有瑜亮情結在作祟。陳水扁雖然是並不把謝長廷看在眼里,因為屆時民進黨將不會推舉“敗將”謝長廷作“總統”候選人。即使是謝長廷再施展其在“總統”黨內初選時的詭計手段,也因他的“十大弊案”已經開審,恐怕也將像陳水扁那樣,失去參選資格。
現在回頭看來,以葉盛茂私自將調查局及查黑中心的資料送給陳水扁看,當年《壹週刊》刊登的“調查局”對“王皇宮案”的內部材料,顯然就是由“總統府”所提供。──在前年五月民進黨“總統”初選之後,黨內就有耳語流傳:陳水扁對謝長廷勝出大感意外,但又並不滿意,因而有意在“中選會”接受“總統”參選人登記之前,由檢調部門以“十大弊案”來起訴謝長廷,使其喪失代表民進黨參選的資格,並召開臨時黨代會徵召蘇貞昌參選。
由此可見,陳水扁是一個踩著自己戰友的屍體向上攀爬的政治小爬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