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11日電(記者 康子仁分析報導)扁家世紀大審昨天登場,吳淑珍在兒子陳致中的陪同下出庭,綜觀近兩個小時的庭訊當中,吳淑珍只招認被起訴的罪嫌當中,最輕的偽造文書和洗錢罪,另外涉及的貪污和收賄重罪,全都把責任推給他人,而且所有的供詞,都是在為陳水扁脫罪埋下伏筆。
在“國務機要費”部分,吳淑珍聲稱,她不是公務員,陳鎮慧領到錢之後交給她,但“我沒有據為己有,拿到錢就交給陳‘總統’,他也是花出去”。吳淑珍的說法,一方面替自己脫罪,同時也把球做給陳水扁,待扁開庭時,可以搬出“大水庫理論”加上機密外交用途,設法從貪污罪開脫。
吳淑珍昨天一再強調,她不是公務員是很重要的策略。因為3年前她和黃芳彥能夠從SOGO弊案中全身而退,就是因為當時檢方認為她和黃芳彥並非公務員,所拿的新台幣27萬SOGO禮券,也不具有對價關係。因此,吳淑珍才會故技重施,動輒把“我不是公務員”掛在嘴邊。
在其他被告都坦承龍潭購地案和南港展覽館弊案,扁家收受鉅額好處,相關帳戶資料也一目瞭然,根本無法狡賴的情況下,吳淑珍在庭訊時坦承收了錢,都透過哥哥吳景茂的帳戶匯到國外,把收錢的責任一肩挑起,強調陳水扁一點都不知情,還說怕扁知道才把錢匯到海外。就是要與陳水扁切割,陳水扁的貪污罪嫌才有可能不成立。
吳淑珍出庭之後,扁家的訴訟策略很清楚,承認有收錢的,都推說是政治獻金,且與陳水扁徹底切割,就算是把錢匯往海外,扁事先也不知情,設法幫扁從貪污和洗錢的泥淖中解脫。
吳淑珍昨天雖在法庭上兩度道歉,法庭外又公開道歉,表面上看起來充滿悔意,實際不然。她昨天在法庭上,對於其他被告已經坦承,扁家涉及受賄的事實,全都否認到底、打死不認,不僅無法幫陳水扁脫罪,對於陳致中和檢方的認罪協商,也不會有正面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