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員情況
該船共有16名船員,其中,中國船員10名,印度尼西亞船員6名。至2月15日下午,我們從海上搜救中心得知8名船員獲救,正在返回港口途中,其餘的8名船員失蹤,至今下落不明。
四。事件處理
事故發生後,我們立即聯繫海上搜救中心等相關部門,獲得相關信息,各相關部門高度重視,給了船東很多有益的幫助。中國駐哈巴羅夫斯克總領事館派出領事及時趕到了那霍德卡港,向獲救船員提供了無微不至的幫助。同時,我司也向有關部門提出了以下要求,請求給予支持:1、要求俄方全力搜救失蹤船員。 2、要求俄方保證獲救船員的安全和人身自由,並為他們安排衣食住行、提供醫療保障。3、要求俄方全力救助船舶,避免損失擴大。4、要求俄方妥善處理遇難和失蹤人員的善後事宜,盡快賠償損失。5、要求俄方立即調查事故原因,追究肇事者責任,並賠償我方所有損失等等。
事發當日,我司立即成立應急小組,並已派出小組成員赴俄羅斯處理善後事宜。
五、我司的立場
1、俄羅斯邊防部隊在公海上對正航行在公海的商船“新星”輪開火,而且長時間持續的使用重機槍和火炮對該輪射擊,並脅迫該輪返回俄羅斯港口,造成了船毀人亡的慘劇,包括七名中國船員在內的八名船員不幸失蹤,這種駭人聽聞的行徑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慣例,也是對人權的公然踐踏。我司對此表示強烈抗議和譴責!
2、當“新星”輪面臨傾覆危險的時候,俄羅斯邊防部隊顯然沒有提供及時的救援,由於他們打壞了救生艇操作機構,十六名船員棄船後,只能登上狹小的救生筏,導致一艘救生筏上的八名船員全部失蹤。假如在該輪船員被迫棄船的時候,讓他們直接登上邊防部隊的船,就不會導致八名船員遇難。因此,俄邊防部隊對於八名船員遇難應負全部責任。
3、我們從互聯網上看到,俄方媒體的報道中只字未提邊防部隊朝商船開火的事實,只宣稱邊防部隊的船隻救起了八名船員。在這種顛倒黑白的宣傳中,肇事者反而被說成了救星!尤為令人憤慨的是,俄邊防部隊竟然對俄媒體宣稱,“新星”輪因載有走私貨物而遭到俄有關機關扣押,這種彌天大謊,充分暴露了俄邊防部隊試圖掩蓋事實真相、推卸責任。因此,我司請求俄中兩國政府組成聯合調查組,全面客觀的查清事情的經過,並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