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20日電/台灣前“財政部長”林全十九日接受特偵組偵訊時,坦承陳水扁曾指示他,替陳敏薰安排大華證券董事長職務,印證扁家確曾介入“喬”金融人事。林全供詞有助於檢方釐清扁家與陳敏薰賄款的對價關係,對扁家極為不利。
中國時報報道,前一○一董事長陳敏薰涉嫌行賄扁家,特偵組已依行賄罪改列被告,也是扁案中,首位行賄罪的企業家被告。檢方為鞏固相關案情,昨日下午傳喚林全到案說明。
林全在偵訊中,坦承陳水扁是以電話指示他,要求轉告辜仲瑩替陳敏薰安排大華證券董事長職務,但為辜仲瑩拒絕,引起扁家不滿。最後林全與辜仲瑩協調,改安排陳敏薰接一○一董事長職務。
據了解,特偵組早已取得證人證稱,指04年間,陳敏薰與辜仲瑩爭取開發金經營權失敗後,以陳欽文名義,購買一千萬台支交予吳淑珍。吳淑珍即透過友人蔡美利在國泰世華銀行士林分行帳戶提示兌領,再指示蔡美利分六次,將這一千萬元支票存入吳景茂設於彰化銀行民生分行之帳戶內提示兌現。
據證人指述,陳敏薰一千萬元款項入帳後,陳水扁即打電話給當時的“財政部長”林全,指示他告知辜仲瑩,要辜仲瑩讓出開發金旗下的大華證券董事長給陳敏薰。
證人指稱,林全告訴辜仲瑩此事後,辜仲瑩認為陳敏薰個人在開發金的股權,不到百分之零點六,連董事位子都可能有問題,不同意將旗下大華證券讓出來。
證人說,林全事後將辜仲瑩的意見,透過寫書面報告的方式,把開發金所有沿革及安排並不妥當的理由,完整回報給陳水扁。
沒多久,辜仲瑩就被吳淑珍找去官邸“溝通”,甚至對辜仲瑩發飆,認為他太過“囂張”。最後辜仲瑩認為陳敏薰與吳淑珍交情良好,為了息事寧人,與林全商量後,“喬”出台北一○一董事長職位給陳敏薰。
據了解,林全昨日的證詞,證實陳水扁及吳淑珍確實介入金融人事,由於陳敏薰涉嫌以一千萬元行賄扁家的時間點,正好在她爭取開發金經營權、大華證董座職務的期間,因此,林全的證詞,等於間接證實陳敏薰以一千萬元行賄扁家的對價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