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13日電/特偵組今天指出,陳水扁律師團屢次以斷章取義方式,將偵訊光碟違法作訴訟外使用,違反律師自律倫理等規定,特偵組除嚴正譴責外,且不排除建請相關單位將律師送懲戒。
中央社報道,特偵組晚間表示,按律師法第1條規定,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所以律師有協助法院發現真實、實現社會正義的公益職責,並非只是被告私益的迴護者,律師以“在野法曹”的地位,與檢察官、法官等“在朝法曹”應同受尊重。
不過,特偵組說,陳水扁律師團為迴護陳水扁一人的私益,竟未經相關被告、證人同意,擅自將已經認罪且對筆錄任意性、真實性均無爭執的應訊光碟,以選擇性擷取及斷章取義方式,公諸於大眾媒體前,違法作訴訟外使用。
特偵組指出,陳水扁律師團不顧相關被告、證人的肖像權、隱私權及人格尊嚴,企圖影響相關被告及證人的供述意願,除了已經違背律師自律倫理、逾越刑事訴訟法許可律師閱卷權限的規定,並嚴重侵害人權,誤導社會大眾視聽。
特偵組對此嚴正譴責陳水扁律師團,並呼籲此律師團應立即停止公布偵訊光碟。
另外,特偵組強調,律師對於偵訊光碟若有任何質疑,應僅限在法官面前,經公開辯論後由法官裁決,否則任由律師斷章取義公開播放詮釋訴訟行為,訴諸媒體輿論評決,在相關人等無從當場辯駁下,必有偏頗而欠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