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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競選經費的上限異常高開,有跡象顯示有財團支持的選團不惜工本大玩“銀彈戰”。 |
中評社香港3月17日電/澳門行政長官以行政命令批示訂定今年九月二十日為第四屆立法會選舉日。隨着選舉日確定,關乎參選手續的重要日程大致定出,候選人名單和政綱須不遲於七月十三日提交。按照選舉法規定,被登錄於今年一月公開展示的選民登記冊的廿四萬合資格選民,可以參與今年的澳門立法會選舉。
選管會五成員委出
澳門日報報道,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刋登了第八一╱二○○九號行政長官行政命令,訂定今年九月二十日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日,另批示訂定參選名單的選舉開支限額為八百九十四萬二千九百五十九點八四澳門元,相等於今年財政總預算的百分之○點○二。此外,行政長官委任了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成員,包括主席馮文莊(初級法院合議庭主席),委員譚偉文(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朱偉幹(行政暨公職局長)、劉玉葉(財政局長)、何慧卿(新聞局副局長)。立法會選管會成員結構與上屆選舉大致相若,只有當時任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的劉仕堯,因已調任運輸工務司司長,由譚偉文補上。
廿四萬選民可投票
新修訂的選舉法規定,任何選舉均應使用選舉日期公佈日前最後一份已完成展示的《選民登記冊》,因此,被登載於今年一月份展示的《選民登記冊》中的選民,方有權參與今年的立法會選舉。根據最後公佈的選民登記資料,有資格投票的自然人選民為廿四萬九千八百八十五人,法人選民總數有九百七十三個。
九月初展競選活動
根據選舉法的規定可推算出多個重要日程,包括組織提名委員會、提交候選人名單和政綱、宣傳期等(詳見另表)。估計選舉管理委員會將於日內就職,並開始發出選舉指引。另外,競選活動可於九月五日○時開始,至十八日午夜結束,為期兩周;選舉前一日為“冷靜期”,不得進行任何宣傳活動。法律規定選舉日公佈起,禁止直接或間接透過商業廣告的宣傳工具,在社會媒體或其他媒介進行競選宣傳。
學者促早定特首選舉日
今年是澳門首個“雙選舉年”,初步估計行政長官選舉和立法會選舉日期相差僅兩個多月,學者和議員均認為,選期接近是意料之中,因立法會選舉日有其既有“傳統”,而且受會期約束,可調節的範圍不大。不過,學者指選團參選部署與行政長官選舉結果有關連,行政長官選舉日宜盡早確定,讓有意參選者能作好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