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昨日發布《人民法院第三個五年改革綱要(2009-2013)》,這也是十七大部署開展新一輪司法改革以來,首個公布具體改革綱要的相關單位。 |
中評社北京3月26日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辦公室副主任蔣惠嶺說,建立對非法干預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辦案行為的責任追究制度已成為共識,“目前已經立項,我們正在開始調研和收集資料,今年下半年應該會有一個初步的方案。”
新京報報道,最高人民法院昨日發布《人民法院第三個五年改革綱要(2009-2013)》,這也是十七大部署開展新一輪司法改革以來,首個公布具體改革綱要的相關單位。
《綱要》提出,要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對因受犯罪侵害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受害群眾,實行國家救助,研究制定人民法院救助細則。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國家賠償制度的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辦公室副主任蔣惠嶺介紹,“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近期有望出台。
違法過問案件將備案
在本輪司法改革中,最高院牽頭實施12項改革任務,並協助實施43項任務,當中涉及公眾高度關注的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審判公開制度等內容。
蔣惠嶺昨日在發布會上表示,在維護司法獨立方面,本輪司法改革將加強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保障機制建設,研究建立對非法干預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辦案行為的責任追究制度,研究建立違反法定程序過問案件的備案登記報告制度,加大對不當干預人民法院審判和執行工作的紀檢監察力度,同時完善懲戒妨礙人民法院執行公務、拒不執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規定。
追責方案下半年出台
蔣惠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也表示,建立對非法干預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辦案行為的責任追究制度已成為共識,“目前已經立項,我們正在開始調研和收集資料,今年下半年應該會有一個初步的方案。”但是他也承認,究竟選擇何種追究模式,“是追究行政責任還是黨紀責任,追究的程序等等這些操作細節,都還需要具體研究,難度很大,我們也希望社會各界都給我們想想辦法。”
■ 綱要亮點
刑事審判
量刑納入法庭審理程序
有望破解“同罪不同刑”;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將出台
昨日發布的第三個《五年改革綱要》中明確,將規範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把量刑納入法庭審理程序,並且研究制定《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導意見》,這意味著此前理論界熱議多年的量刑程序化將正式進入實施階段。
我國現行立法並未規定單獨的量刑程序,這導致多年來關於法官自由裁量權過大,“同罪不同刑”的爭議始終不絕於耳。
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陳光中昨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分析,所謂量刑納入審理程序,是指量刑將相對獨立化,“量刑相對獨立化之後就有比較大的空間,比如可能會判死刑或者重刑的案件,就專門做一個程序,讓控辯審三方在當事人是否有罪輕行為這些方面進行充分的調查和辯論,這樣更為審慎和公開。”
蔣惠嶺昨日向記者回應,作為一個改革方向,其具體實施將會有細致的操作過程。蔣惠嶺還透露,備受關注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將於近期正式出台,他沒有透露具體內容,僅表示“當中對管理主體、程序、標準和社會救助的關係都做了非常明確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