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法官對電盈的質疑
主審法官羅傑志
─對電盈大股東私有化公司後,仍獲二十億元,是“令人憤怒”、“離譜”
─“大股東或許想將公司‘移民’到新加坡上市”
─電盈股價一百二十元跌到所餘無幾,小股東遭遇是可悲
─四元五毫作價是一個獨立小股東不想接受的底價
─“好像收購舊樓九成業權後,迫走其他業主般,迫走小股東,形同沒收他們的利益。”
評論袁天凡和林孝華的交情
─認為袁、林二人的電話通話、三秒內兩發短訊,是巧合、是“?錯掣”、是約打高爾夫球,是“奇妙連串的巧合”
─對於袁天凡不知秘書派投票表格,是難以置信
法官林文瀚
─電盈的私有化方案,是強搶小股東財產後迫令離開
─對大股東以私有化,而非全面收購以取得公司控制權,感到奇怪
─“余律師在陳詞遺漏了一點有趣的地方,是其中一位組長曾聲稱若能私有化成功的話,即可再獲更多利潤。”
法官鮑晏明
─對張健利有關私有化的動機,是股價低、成交少、被剔出恒指成份股,認為是“解釋空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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