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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司法顯公義 企業要有社會良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4-23 11:00:55  


  中評社北京4月23日電/香港《大公報》今天發表題為“司法顯公義 企業問良心”的社評說,備受關注的電訊盈科私有化案件,經過六日聆訊,昨日結束陳辭,三名上訴庭法官最後一致裁定:證監會上訴得直,電盈私有化被否決。

  社評表示,在裁決作出後,證監會固然表示歡迎,連日聚集法庭內外的電盈小股東,更加欣喜若狂,頻呼法官大人是“包青天”!

  社評指出,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作為國際都會級城市的香港,一宗商業訴訟,最終民眾竟會喊出“包青天”,可說是極大的反差、也是極大的震撼!小股東為什麼會高喊“包青天”?是因為他們長時間心中有苦、有氣,覺得“有冤無路訴”;小股東高喊“包青天”,是因為他們最終從法治渠道討回了公道、得到了“伸冤”!

  有關案件,昨日已由上訴庭作出裁決;如果電盈能夠提出新的法律觀點,可以再向終審法院上訴,而上訴結果,今天的裁決有可能被推翻,昨日喜極而泣的小股東有可能會再次感到失望。但不論如何,上訴庭昨日的裁決仍然具有極大的社會意義和現實意義,足以為企業、市民以及整個社會所重視和深思。

  私有化本是本港自由經濟體系下一項並非罕見的市場行為,何以電盈私有化竟會鬧至今日的翻天覆地?這裡面,關鍵就在公義二字。

  對此,上訴庭三位法官林文瀚、羅傑志及鮑晏明,對電盈私有化提出的六點質疑,正是準確、有力道出了問題之所在。

  質疑包括:電盈提出私有化的原因是融資困難,但為何卻可以向銀行融資七十億來進行私有化?私有化的收購價為何要以○八年十月的最低位來設定?

  三位法官在庭上更一針見血地“直擊”電盈私有化的動機,指出一旦私有化成功,扣除成本,電盈大股東將可以用“特別股息”的名義把二十億元“落袋”。

  只要看看這些質疑,試問電盈小股東還能不高呼“包青天”嗎?因為六點質疑完全說出了他們的心中話,可憐小股東多是“小民”,不懂法律語言,有理說不清,如今三位法官運用專業判斷對電盈私有化的動機和後果作出有力質疑並最終予以否決,小股東能夠不感動?

  社評又說,而更值得注意的是,裁決作出後,不僅電盈小股東振臂開顏,就是一般普羅市民和其他小股民,普遍也都有“與有榮焉”的高興回應,這就清楚說明了事情的實質所在,就是社會公義和企業良心。

  事實是:電盈小股東之所以覺得“冤”,廣大市民之所以同情小股東,是因為電盈公司在整個私有化的過程中突顯了太多的不公不義;他們大玩“財技”、“票技”以至“法技”,三百名經紀可以一夜之間成為“一手股東”,在股東大會上投票令私有化獲得通過。這裡面,企業自恃財雄勢大,專家顧問一大堆,甚至公然踩法律“鋼線”,可憐一眾小股東,半輩子辛勞積蓄卻只能任人“私有”、欲哭無淚。

  社評認為,回歸以來,各方都在提倡和諧社會,企業要有社會良心;上訴庭三位法官昨日的裁決,彰顯了法治的社會責任和公義性,而電盈最終如果上訴終審獲勝,贏了私有化,但它已輸掉了社會公義、失去了企業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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