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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和平協議芻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5-04 11:47:28  


“兩岸關係”,是對台灣海峽兩岸最准確的定位。
  中評社╱題:兩岸和平協議芻議 作者:沈衛平(北京),和平與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

  ‧長期以來,“兩岸關係”已經成為台海雙方的一個習慣用語和專用辭彙。既是“兩岸關係”,其實定位已在其中,這個定位就是這四個字:兩岸關係!而不是甚麼兩國關係或兩個中國的關係。
  ‧近十餘年的兩岸關係持續緊張和面臨危機,非由傳統黨爭造成,而幾乎全由統、“獨”之爭引發。
  ‧身份與定位緊密關聯。兩岸關係既為一個中國內部的關係,就理應為這種關係定位設計出相應的身份,雙方才能正常進行政治性接觸、協商、談判。
  ‧在協商、簽訂和平協定直至未來開啟統一談判這漫長過程中,兩岸如何理解、控制、化解仍然不可避免的外交困局,需要大智慧、大手筆、大心胸。

  2005年4月,胡錦濤與連戰會談新聞公報提出:“促進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建構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架構,包括建立軍事互信機制,避免兩岸軍事衝突。”同年5月,胡錦濤與宋楚瑜會談公報提出,“兩岸應通過協商談判正式結束敵對狀態,並期未來達成和平協定,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共同維護台海和平與安全,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2008年5月,馬英九宣示:“未來我們也將與大陸就台灣國際空間與兩岸和平協議進行協商”。胡錦濤於2008年12月31日再次鄭重提出“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

  目前,兩岸能否儘早達成“和平協議”,為世人關切。

  和平協定與兩岸目前已達成的各項事務性協定均不同,一旦進入程式運作,即開啟了政治談判的大門。雙方先期在若干難點問題上預做研究,形成定見,求得共識,方能使政治談判的航船繞過阻礙,駛達彼岸。

  兩岸關係需要定位

  開始政治談判,首先涉及的就是雙方關係的定位問題。它包含三方面內容:

  其一,談判地位是否對等。大陸始終堅持“平等談判”的政策,見諸於鄧小平談話和“江八點”、“胡四點”等若干歷史文獻。大陸方面早期的想法是,在國民黨在台灣具有絕對執政地位的前提下,通過國共兩黨第三次合作及國共雙方的對等談判解決問題。當台灣內部政治生態發生了根本變化之後,通過國共兩黨談判解決問題不現實了。此後,大陸方面的“平等談判”,已指台灣海峽兩岸。由一個中國內部的兩黨對等談,到由一個國家內部的海峽兩岸對等談,而不是由中央政府與一個高度自治的地方政府或省級政府不對等談,台灣方面應該從大陸對台政策的演化之中,體會到大陸方面的務實與誠意。

  其二,是國際談判還是國內談判。大陸方面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不言而喻,所進行的必須是一個中國內部的政治談判。

  這個問題對台灣方面而言,非常複雜。1991年,國民黨主政下通過的“國家統一綱領”,提出“海峽兩岸應在理性、和平、對等、互惠的前提下……共同重建一個統一的中國”。這,台灣海峽兩岸無疑同屬於一個中國。1999年,李登輝提出了“兩國論”,即大陸與台灣是“特殊國與國關係”。2002年,陳水扁更提出了海峽兩邊“一邊一國”的主張。兩位台灣最高執政者基於“台獨”立場,把兩岸關係定位為國際範疇的兩國關係,不但徹底違背了台灣方面所持一貫立場,使兩岸展開政治談判的前提喪失,而且造成兩岸關係持續緊張,進入可能引發衝突的高危期。2008年,馬英九主持台灣大政後,恢復了對兩岸關係定位的傳統表述,提出“國民黨執政的兩岸關係定位及法定用語,仍是‘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實際堅持了台灣方面的傳統原則:兩岸關係是一個國家的內部關係。這個說法被民進黨罵為“賣台”,“喪失主權”、“矮化台灣”,馬英九也被譏諷為“馬區長”。

  所以,台灣內部對兩岸關係性質存在兩種尖銳對立的表述:

  A、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中華民國憲法所明定的歷史疆域包括整個中國大陸地區,只是中華民國的治權目前僅及於台、澎、金、馬地區,兩岸關係是一個國家框架內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的關係。這是國民黨的主張。

  B、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中華民國的疆域為台、澎、金、馬,中國是海峽對岸的另外一個國家,兩岸關係是國與國之間的關係。這是民進黨的主張。

  國民黨的主張與“中華民國憲法”相符。民進黨的主張不符合歷史事實,亦不符合“中華民國憲法”。由於國民黨的主張被民進黨誣衊為“喪失主權”,扣上“賣台”的帽子,故國民黨雖“理直”,卻“氣不壯”,在闡述如此重要的政策宣示時常常處於被動地位,鮮見敢於明言和解釋者。馬英九主政後,勇敢地直言了一次,便立即遭到民進黨的圍攻,整個國民黨和執政當局依然處於防守態勢。無理者聲大,有理者噤聲,這是國民黨的無奈,亦是台灣的無奈。

  長期以來,“兩岸關係”已經成為台海雙方的一個習慣用語和專用辭彙。既是“兩岸關係”,其實定位已在其中,這個定位就是這四個字:兩岸關係!而不是甚麼兩國關係或兩個中國的關係。未來的談判,不能是兩個主權國家在談,不能是這一個中國政府與另一個中國政府在談,也不能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談。民進黨攻擊這是“賣台”、將使台灣“喪失主權”是完全站不住腳的,因為海峽兩岸開始了平等談判,大陸在將台灣當作彼岸對待的同時,自己也非以國家身份與其對話,難道大陸也在“出賣主權”?

  其三,誰與誰談。兩岸由雙方的執政黨對等談已經行不通了。台灣方面曾提出“對等政治實體”的概念。很顯然,這種提法也已過時,而且無法進行實際操作。因為“政治實體”如何解釋,達成的協訂能否由“政治實體”簽署都是繁瑣的難題。台灣方面還曾提出“一國兩府”的概念。這又會冒出對“兩府”如何解讀的問題。如果解釋為“兩個中國政府”或“中華民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豈不又繞回到“兩國論”和“一邊一國”論的怪圈?!現在,馬英九先生明確提出了“大陸地區”和“台灣地區”的概念,那麼,對等談判的應該是兩個“地區”的執政當局。大陸方面早有“台灣地區”、“台灣當局”、“台灣地區領導人”的提法,對台各種文告、宣示一直在使用“祖國大陸”、“中國大陸”、“大陸方面”、“我國大陸地區”的表述。筆者認為,雙方可以循此思路繼續深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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