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看起來馬上就結束了,馬中飛正準備走,一位大約50來歲的胡姓上校軍官走過來,語氣嚴厲地對馬中飛說,這件事很嚴重,不能走。並立即報了警。馬中飛感到這位長官似乎充滿了敵視情緒。兩位警察很快就到了,查看過馬的護照和入台證後,說,這種事兒按“要塞堡壘地帶法”屬於“外患罪”,不歸他們管,得找憲兵。不久,兩位穿便裝的憲兵和這次旅行的台灣接待方“中華商品流通協會”的人先後都來了,憲兵開具了一份《扣留單》,把馬中飛帶到台北市“憲兵隊”,一番折騰下來,已是晚上8點。
而當天下午,台灣的媒體已獲知消息,在部分媒體的宣染下,事情瞬間被提到“台灣軍事安全受威脅”的敏感高度。
晚上8時至凌晨1時
在“憲兵隊”,馬中飛平生第一次坐進了審訊室,“墻上鋪著那種撞不死人的緩衝材料,面前有一面玻璃,我看不到另一邊,另一邊的人看得見我。”訊問很簡單,個人信息、為什麼來台灣、行程安排、為什麼會進軍營、怎麼進去的、為什麼要拍照等。馬中飛都一一作了回答——自己進入軍營拍照只是為了滿足好奇心。
訊問結束後,還要在記錄上簽名按手印,“10個指頭和手掌都要按。”
“憲兵隊”一位羅姓主管問馬中飛:“你對我們的處理有意見麼?”
“有,我還沒吃飯,太餓了。”馬中飛說。
這位主管馬上叫人到便利店去買了份便當回來,65新台幣,馬中飛拿到飯後問對方:“用我給你錢麼?”
“不用了,算我請你的。”對方說。馬中飛把這份便當的購物小票放進錢包,最終帶回了廣州。
已經將近11點,本以為這一天就這樣結束了,但憲兵告訴馬中飛,還要去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這麼晚了他們怎麼還在辦公?”馬中飛很驚訝。
晚上11點半,他被帶到台北“地檢署”。移交給法警前,憲兵第一次給他戴上了手銬,並解釋:“這只是交接的例行程序。”但就在他戴著手銬走下車後,迎面撲來一道強光,是閃光燈,馬中飛和憲兵都猝不及防,這是一名突然竄出來的記者在拍照。馬中飛這張五官清晰、戴著手銬、有些狼狽的照片次日刊登在《自由時報》上。
交接完成後,法警很快就打開了手銬。在台北“地檢署”的一間訊問室,憲兵告訴馬中飛,阿扁也來過這地方。
對馬中飛進行訊問的是女檢察官張安箴,她在台灣頗具知名度,有“美女檢察官”之稱。“不過問題並沒太多創新,還是之前那些。”馬中飛說,除了訊問,張安箴與馬中飛沒有其他交流。但臨走時,這位女檢察官把他帶到“地檢署”的後門,為了躲開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