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點至下午4點半
現場勘驗完畢,一行人在中午1點鐘回到“高檢署”吃午飯,馬中飛的午飯是85元新台幣的豬扒飯便當,還有一碗湯。
“你這是沾了阿扁的光啊,他在的時候只有一份牛奶兩個面包,他喊餓,我們才調高了標準買便當。吃吧,都是政府買單。”“高檢署”的法警和馬中飛打趣。
接下來的一個細節讓馬中飛印象深刻,“1點半,我剛吃完,正在擦嘴,檢察官就進來了,法警都很意外,他怎麼吃得這麼快啊,太有效率了。”上午拍的照片也洗出來了,又是一次半小時左右的訊問。
下午2點,曾俊哲告訴馬中飛,雖然尚未定案,但他可以走了,台灣的法律術語稱之為“飭回”,即“告誡後釋放”。檢察官並沒有要求自己隨傳隨到,並允許離境。馬中飛臨走時還問了自己能不能趕上飛機。
下午4點半,馬中飛登上了台北到香港的飛機。此時距馬中飛誤入“軍事禁區”拍照剛剛過去一整天。在失去自由的20多個小時中,“手機都在我身邊,基本上可以對外通話。”
馬中飛還記住了一個細節:昨天夜裡看護他的憲兵裡有位姓朱的小夥子,在見面幾小時後就開始叫他“馬大哥”,馬中飛最初甚至以為他想套近乎索賄,但接下來只是聊天,話題天南地北,從廣州和台北的差別到台灣的大陸新娘,再到馬中飛身家多少。朱憲兵還說,如果有機會來大陸,會到廣州拜訪這位“嫌疑犯”大哥。
餘波未了
5月27日,馬中飛從香港回到廣州。拍照事件已經結束,不過在兩岸傳媒中還餘波未了。27日當晚,台灣著名的政論節目《全民開講》的討論焦點就是馬中飛事件,有些名嘴與台灣網友都認為“高檢署”有“輕縱”之嫌。而大陸的一些網友則對“台灣當局竟把大陸觀光客當‘間諜’”的行為表示“憤怒”。
倒是馬中飛,回憶起在台灣暫失自由的24小時,並沒有流露出多少不快與憤慨,雖然被羈押時也有“一點點擔心”,因為“有人跟我說,根據‘要塞堡壘地帶法’,可能要判七年,非法進入軍事處所,也可能被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這次短暫的“牢獄之災”並沒有給他留下不良印象,“我接觸的人對我還是很友好的,很文明,也很禮遇。”
馬中飛還說,自己還是會再去台灣的,這次經歷,絲毫沒有減少他對那兒的好感。不過,台灣“陸委會”在媒體查證時表示,馬中飛此次被檢方以“刑法外患罪嫌”羈押,將會在旅台證件上特別注記,“下回想要再來台灣,可能有困難。”
馬中飛事件發生時,中國國民黨主席吳伯雄正在大陸訪問,雙方洽談甚歡。兩岸交流的大門,已經不大容易閉上了。拍照風波只是分隔了60多年的兩岸同胞在重新往來時的一時誤會。減少和避免類似誤會的重演,需要更加深入的交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