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回到“憲兵隊”,已是凌晨1點。馬中飛被帶到地下室裡的臨時牢房,三面墻,一面鐵栅欄,栅欄外面有兩格書架,放著40多本書,還有不少蚊子,憲兵於是搬來一台大電風扇對著地面吹。“這一夜睡得不太好,很潮濕,還被蚊子咬了幾個包。”馬中飛說。
次早7時至中午
5月26日早7點,早餐被遞進這間臨時牢房,一盒牛奶,一個面包,一份炒雞蛋,一份炒青菜。馬中飛吃完早餐,又上床繼續睡,半個小時後,他被憲兵叫醒——要去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了。
從地下室上到一層,昨天給馬中飛買便當的羅姓主管拿著一份《自由時報》說:“你上頭版了啊,誰告訴他們的?昨天有個《聯合報》的給我打電話問我這事,我都沒告訴他們。”當日的《自由時報》頭版,以“中國客潛入軍事設施偷拍”為標題,在頭版頭條報道了此事,並刊登了馬中飛戴著手銬的照片。
之後,馬中飛又在幾份文書上簽了字,“這是補第一天的手續,他們每一步都要簽字,按手印。可以看出來,‘憲兵隊’也沒怎麼遇到過這種事,給相機上封條啊、蓋章啊之類的工作很不熟練,有點手忙腳亂的。”馬中飛注意到,昨天還穿便服的憲兵們,今天都穿上了制服(藍色憲兵馬甲),他還誇他們制服很帥,一位憲兵說,這是第一次穿制服。
上午9點半,馬中飛被帶到“高檢署”,此時迎接他的已經是大批記者了,但馬中飛並沒有正式回答他們的任何問題。10點半左右,又一次問訊開始了,檢察官是曾俊哲,這位的名頭更響,2007年,他曾擔任馬英九“特別費”案的主辦檢察官。“這位檢察官的水平很高,很專業。”馬中飛事後說。
訊問很快結束,曾俊哲決定,為了厘清事實,需要重建現場。11時30分,曾俊哲帶馬中飛回到昨天的地點,勘驗他拍攝照片的現場,並按照馬的描述重新拍了照片。馬中飛這才知道這個地方的全稱是叫“國防部參謀本部資電作戰指揮中心”。一名台灣記者說,這個“大隱隱於市”的“軍事重地”,連附近百姓都不見得知道。
去“資電中心”的路上,馬中飛還在想,也許軍方會在那道門上臨時加上“遊客禁止通行”之類的警示,這樣自己就很難說清了,但到了現場,他發現除了招募中心掛上了“因故休息一天”的牌子之外,這裡與昨天並無二致。
昨天與馬中飛打過交道的幾名軍人作為證人被訊問,他們的回答也讓馬中飛有些意外,“說的都很客觀,沒有因為要照顧自己的利益或者面子而歪曲事實,自己失職的地方也會說出來,他們對檢察官也相當尊敬。”那位叫葉小蕙的女軍官,甚至連“他還衝我們傻笑”這樣的細節都沒有落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