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8日電/馬來西亞《南洋商報》26日在“南洋言論”刊文稱,人人都有權以母語受教育,讓各族學習本身母語並不該基於該語言是否有實用價值,而是基於人權及文化遺產的保護。要體現一個馬來西亞的精神,政府應誠懇重視各族學習母語的權利。
文章摘錄如下:
在印尼,僅擁有6萬多人口的吉阿吉阿族於上個月正式採用韓文為這個族群的文字。曾處於消失危機的吉阿吉阿語,如今得以在小學正式授教,脫離從地球上消失的危機的同時,也開啟了保護並複興少數民族語言的新一頁。
由於巴務巴務市政府同意讓吉阿吉阿族採用韓文為吉阿吉阿語的文字,使該語言得以保存。我們可以看到如今的印尼政府相對開明,不但沒有同化少數民族的語言,反而能如此包容外文,並尊重和肯定該國少數民族學習母語的權利。
從1966年至1998年,印尼曾以印尼語及其他政策試圖同化各族;當時印尼華裔因為無法學習母語而導致文化斷層。在當時,印尼華社學習母語是觸犯該國法律的,然而,在蘇哈多總統下台,經歷了改朝換代後,如今印尼對於語言政策相對寬鬆。
人人有權學習母語
根據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人人都有權以母語受教育。要知道,學習母語、沒有以國語為第一語言並不會剝奪國語的地位。在印尼,雖然印尼語是官方語言,但僅有7%人口以印尼語作為第一語言。該國的少數民族語言得到保護,並與國語共存。
反觀自大馬獨立以來,政府多番試圖用國語教學取代少數民族的母語,將國民學校打造為團結各族的唯一學校。這種論調常引起華社的不安,擔心母語與文化的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