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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右)和太太陳俊英(左)因涉陳水扁洗錢案,各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各併科罰金300萬元。圖為他們認罪自白後,如釋重負,並燒香祈福的情景。(中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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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台北9月12日電/十一年間,吳淑珍的胞兄吳景茂基於兄妹之情,讓吳淑珍用他的名義開設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的海外帳戶,從此與妻子陳俊英成為扁家海外洗錢的人頭帳戶,還幫扁家搬運保險庫內七點四億元現金,最後見到檢方一一出示相關證據後,只好請求認罪協商,甚至公開呼籲妹妹認罪,兄妹自此切割。
中國時報報道,談起幫助扁家洗錢的過程,吳景茂曾在法庭上不諱言指出,當初是基於兄妹之情,在吳淑珍的要求下,開設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的海外帳戶,後來連他的妻子陳俊英、小舅子陳和昇等人也陸續在瑞士信貸銀行新加坡分行開設帳戶,做為扁家海外洗錢的轉運點。
但吳景茂沒想到的是,包括南港展覽館案、龍潭購地案賄款,都是透過他的海外帳戶,再透過紙上公司,轉到陳致中、黃睿靚設在瑞士的銀行帳戶。
檢方將吳景茂羈押了五十三天,後來他向檢方供出,在吳淑珍指示下,將扁家存在國泰世華銀行的七點四億元現款,與杜麗萍等人將錢搬到元大證券的保管室。
認罪後,吳景茂強調自己只是個人頭,因為愛妹心切,才在吳淑珍的指示下,幫扁家匯款、搬錢,這個過程中,他沒有貪污半毛錢。
吳景茂在認罪後,與妹妹吳淑珍的往來減少了,甚至在開庭時與外甥陳致中見面時,舅甥之間的互動也顯得生疏。為了擔心開庭時搭高鐵會誤點,最後一次開庭,吳景茂特別與妻子陳俊英開車北上,為的是希望能換取緩刑,讓他得以恢復平靜生活。
吳景茂雖然認罪,但因為他幫扁家搬運七點四億元現款及洗錢案後續案情還在偵查中,檢方拒絕了他的認罪協商,但法官還是依他的請求,予以緩刑宣告,也算是還給他一個公道。
吳景茂夫婦感謝獲自新機會
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夫妻,因涉前“總統”陳水扁洗錢案各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五年,各併科罰金三百萬元,吳景茂太太陳俊英在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這個案子造成社會很大不安,他們感到很抱歉,感謝檢察官、法官給他們自新機會。
陳俊英說,八月十三日最後一次出庭時,曾向法官請求由夫妻倆合捐三百萬元作公益金,昨天判決結果,兩人各被罰三百萬元,他們沒有不法所得,這筆錢對他們來講負擔很大,兩人心情也很沉重。
吳景茂昨天表示,在判決前一晚即輾轉難眠,他和太太做錯事,感謝法官給他們機會能夠重新作人,對於陳水扁、吳淑珍各被判處無期徒刑,陳俊英說,他們不懂專業問題,無法對這部分發言。
吳景茂昨天在宣判前難掩忐忑不安心情,他說,自去年洗錢案爆發以來,他看報紙才知道自己戶頭有“海角七億”,第一時間趕赴台北問胞妹吳淑珍,且要她對外坦白說明金錢來源,剛開始,吳淑珍並無反應,後來答稱會找時間對外說明,他相信妹妹的說法就離開了,沒料到案情一連串發展,他和太太陳俊英兩人莫名其妙就官司纏身。
吳景茂說,他在廿年前提供印鑑給吳淑珍在彰銀民生東路分行開戶,從未過問胞妹有關帳戶用途及戶頭裡有多少錢,他和太太都無不法所得,在檢方偵查過程中也配合檢方調查,對於能獲緩刑,他感到欣慰。
他感嘆地說,一年多來,他和扁家及陳致中等人沒有交集,母親吳王霞兩年多前經診斷罹患阿茲海默症,已有失智症狀,八月初珍媽去開刀,吳淑珍到醫院探望,陳幸妤八月中旬到麻豆家中探望,珍媽事後都不記得,家人因經歷此案件,生活全然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