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13日電/聯合晚報報道,扁家弊案判決書正本,台北地院今天將完成13名被告的送達程序(第14名被告蔡美利因病停審,前天並不在判決之列),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明天開始為十天上訴期的起算日,雖然時間很趕,但在第三度延押期屆滿前的25日,都可讓被告和檢方表達上訴意思,審理扁案的合議庭決定不再召開第四度的延押庭,全案移審高院的時間點,就在25日前夕。
針對扁案移審高院,高院合議庭將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受命的承審法官,然後再由中籤的合議庭召開接押庭,決定是否繼續羈押陳水扁。移審時,高院將會提訊陳水扁到庭,並通知檢辯雙方到庭陳述意見,扁能否重獲自由,十天後答案就可揭曉。
已被羈押八個多月的陳水扁,昨天下午在台北看守所收到台北地院法警送達的扁案判決書,正式完成判決送達,至於設籍大台北地區以外縣市的其他被告,則以雙掛號方式於今天送達,讓被告簽收。
在扁案中被判免刑的扁家帳房陳鎮慧,蔡美利家族成員蔡銘杰、蔡銘哲兄弟,吳淑珍兄嫂吳景茂、陳俊英夫婦,以及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等六人,在坦白從寬下,不是獲得緩刑宣告,就是被判六月以下徒刑,六人上訴的可能性不高,檢方也傾向不上訴,而讓六人判刑確定。
至於扁、珍、陳致中、黃睿靚、馬永成、林德訓和李界木等七人,是未來上訴高院的主要被告,其中,陳水扁因人在押,牽涉移審的換押程序,將由中籤的高院法官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