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陳錫蕃:AIT無豁免權庇護陳水扁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0-06 10:59:38  


  中評社台北10月6日電/陳水扁日前委託律師向美聯邦上訴法院軍事上訴庭提出訴訟,要求美國總統奧巴馬在台重啟美國軍事法庭,並要求立即將他釋放。有人擔擔扁一旦獲釋,一定會跑到美國在台協會(AIT)尋求政治庇護,此事引起電子媒體談話節目廣泛討論。

  前台灣駐美代表、“總統府”“國策顧問”陳錫蕃今天在台灣《聯合報》發表文章表示,會有如此看法,係因不瞭解外交豁免權和使館庇護之故。

  他主張外界對陳水扁可能跑進AIT尋求政治庇護一事,不必過慮。至於扁會不會跑到其他與台灣有邦交國家的使館尋求庇護,卻仍需要注意。 

  陳錫蕃文章中指出,外交豁免權係國際間為方便外交代表執行正常職務,多年來各國依據相互尊重主權及平等互利原則,按照慣例或有關協議,互相授予外交豁免權。被駐在國接受的外交官享有絕對豁免權,包括人身、檔案、使館都不容侵犯。

  一九七九年美國與台灣斷交前,雙方外交人員具有外交豁免權。斷交後,美方成立在台協會,台灣則設立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但兩機構並非大使館,也非外交機構,故無外交豁免權。為此,雙方機構曾簽訂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台協會間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規定雙方人員享有功能性的豁免權,也就是在執行公務時免受當地法律的約束。

  但此與外交豁免權不同,外交豁免權是絕對的,且包括其家屬,外交官即使所犯屬重大刑案,駐在國亦無審判權。而功能性豁免權並非絕對,且當事人要向駐在國當局,包括法院,提出主張,經認定後才得享受。此一豁免權不延及家屬,且絕對不包括辦公處所之豁免權,道理很簡單,因為雙方有外交關係時,使館視為國土的延伸,既然兩國已斷交,就絕無可能做此解讀。

  而所謂使館庇護就是基於國土延伸說所衍生出來的,拉美國家常發生,其他國家,雖不常發生,但基於外交豁免權及使館為國土延伸之說法,駐在國之公權力也無法強行入內逮捕人犯。就台灣而言,最有名的案子就是孫中山先生倫敦蒙難記。英國政府得知孫中山被擄進中國使館後,無法強行進入,僅能要求清政府放人。

  總之,“中華民國”與美國無外交關係,兩國代表機構即無外交豁免權可言,因此不可能提供他人政治庇護。


    相關專題: 陳水扁巨貪現形 民進黨陪葬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