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雙方對兩國在民用航空領域的合作表示滿意,將進一步促進民用航空技術領域的互利合作,為該領域合作創造有利條件。
(八)雙方高度評價航天領域合作取得的成果。將推動落實中俄2010-2012年航天合作大綱,推動落實基礎航天研究(月球及深空探測)、衛星對地觀測、基礎元器件及材料、導航設備元器件等項目。
(九)雙方對中俄科技領域合作表示滿意,將深化中俄高技術和創新領域合作,實施具有投資和市場潛力的聯合創新項目,共同開展技術研發和產業化,大力推進奈米技術合作,加強尖端科技領域其他重點項目合作,推進兩國地區間科技合作。
(十)雙方積極評價兩國在通訊和信息技術領域開展的合作。雙方將在實施一系列共同項目上深化合作,包括在邊境地區開展通信業務合作,改造並鋪設新的通信線路,加強兩國信息技術領域相互協作。雙方將繼續努力,爭取在2010年底前完成“中俄兩國頻率清單”內列入的模擬電視和FM調頻廣播台站的頻率指配協調工作。雙方責成兩國主管部門繼續就協調衛星頻率進行合作,包括聯合測量信號。雙方歡迎對在戈爾諾阿爾泰斯克-阿列套地區開設中俄邊境光纜通道進行可行性研究和在兩國邊境地區建立新的郵政交換點。
(十一)雙方對中俄林業合作進展表示滿意,願在落實和總結中俄林業一期規劃基礎上,確定後續規劃編制等下一步工作方向,包括在建設俄境內林業交通基礎設施、開辦原木採伐和深加工企業等領域加強投資合作。
(十二)雙方同意進一步推動交通運輸及交通基礎設施領域合作。
雙方同意大力提高兩國間鐵路貨運量,繼續採取措施提高運輸量。
雙方對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在黑龍江同江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猶太自治州下列寧斯闊耶(俄羅斯聯邦)地區共同建設和運營跨黑龍江(阿穆爾河)界河鐵路橋協定》的進展情況表示滿意。
雙方將採取切實措施,儘快落實中俄兩國政府關於修建黑河-布拉格維申斯克公路大橋的協定,繼續研究在洛古河-波克羅夫卡地區建設跨黑龍江(阿穆爾河)界河公路橋的可能性。
本著中俄戰略協作夥伴關係精神和互利合作的原則,雙方將努力解決擴大兩國特定航空企業在兩國間及第三國飛越權的問題。
(十三)雙方認為,財政和金融合作是中俄經濟合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雙方將繼續利用中俄財長對話機制,加強在宏觀經濟、財稅與金融、重大國際經濟問題上的政策溝通與協作,共同應對全球金融危機。
(十四)雙方滿意地指出,兩國商業銀行間合作及邊貿本幣結算業務穩步發展,貿易融資繼續拓展,項目融資成果豐碩,銀行卡領域的合作不斷加強。
雙方將深化金融、投資和保險合作,研究進一步拓展雙邊本幣結算業務。
(十五)雙方積極評價兩國在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的合作,將繼續拓展和深化該領域有關合作。
(十六)雙方將繼續不斷推進反壟斷及競爭政策領域的雙邊活動,特別是在落實1996年4月25日簽署的《中俄政府間反不正當競爭和反壟斷領域交流合作協定》框架內,積極推動在廣告競爭法律適用領域開展地方間合作。
(十七)雙方將加強在標準、計量、認證、檢驗監管等方面的合作。雙方認為有必要積極解決食品安全問題,並全面加強衛生檢疫、動植物檢驗檢疫和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的合作。
(十八)雙方高度評價兩國環保領域合作取得的成果,並指出,環保合作發展迅速,已成為中俄戰略協作夥伴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雙方共同建立了環保合作機制,為解決該領域存在的問題奠定了基礎。雙方將加強環保分委會與中俄合理利用和保護跨界水聯委會在相關事項上的協調。
雙方將繼續聯合監測跨界水體水質,充分利用兩國跨界突發環境事件通報和信息交換機制,加強在應對跨界突發環境事件方面的合作。
雙方將進一步加強在跨界自然保護區和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的合作,加快黑龍江流域跨界自然保護區網路建設戰略草案的制訂工作。雙方有關部門將儘快就《中俄候鳥和棲息地保護協定》草案及其附件進行磋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