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胡錦濤總書記2008年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指出,選人用人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在十七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他再次強調,我們黨的幹部標準是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德的核心是黨性。《決定》指出,“把幹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是保持馬克思主義執政黨先進性和純潔性的根本要求和重要保證”。這一論述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德與才是幹部素質不可或缺的兩個方面,有德無才,難以擔當重任;有才無德,終究要敗壞黨的事業。與改革開放初相比,我國幹部隊伍的年齡結構、知識結構、專業結構發生了歷史性變化。現在一些幹部出問題,主要不是出在才上,而是出在德上。堅持德才兼備、突出以德為先,抓住了當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關鍵。
第四,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改革方針。這是黨的十七大報告和十七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的明確要求。擴大幹部工作民主是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就是要進一步落實廣大幹部群眾對幹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公開是擴大民主的前提,就是要增強幹部工作的透明度,讓選人用人權在陽光下運行。競爭是古今中外選拔和培養優秀人才行之有效的途徑,就是用“馬場賽馬”、公平競爭的辦法激發幹部人事制度的活力。擇優是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在幹部任用程序中差額比較、選賢任能,把政治堅定、人品和能力經得起實踐檢驗、人民群眾認可的優秀幹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上來。
三、全面貫徹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
《決定》在全面總結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改革舉措,明確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
第一,建立健全主體清晰、程序科學、責任明確的幹部選拔任用提名制度。提名是幹部選拔任用的初始環節,目前制度還不完善。近年來查處的用人腐敗案件,很多涉及這一環節。按照《決定》要求,推進幹部選拔任用提名推薦環節的改革,一要合理確定參加民主推薦人員範圍。在注重廣泛性的同時,根據代表性、知情度和相關性原則,區分選任制、委任制等不同情況,科學界定參加民主推薦的人員,更好地體現廣大黨員、幹部和群眾特別是服務對象的真實意願。二要全面分析民主推薦結果。把尊重民意和不簡單以票取人辯證統一起來,對得票情況作具體分析,著重看幹部綜合德才素質和一貫工作表現,不簡單以票數決定幹部任用,防止誤用不講原則、不負責任的“老好人”。在“不以票取人”的時候,要有更合理的理由和更嚴格的審議批准程序。三要鼓勵多種渠道推薦幹部。堅持五湖四海,廣開舉賢薦能之路,拓寬黨政幹部選拔來源。四要規範幹部任用提名方式,重點規範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的提名行為。堅持權利與責任相統一,合理界定幹部任用提名主體,規範提名形式、提名程序,明確提名責任,使隱性權力顯性化、顯性權力規範化,防止實際上的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五要嚴肅查處拉票等違紀行為。拉票問題不解決,就會把民主引向邪路。解決拉票問題,一要堵,二要疏。“堵”就是嚴明紀律,嚴肅查處,讓拉票者得不償失;“疏”就是為幹部搭建公開表達意願和展示才華的平台,讓“老實人”有被大家了解認識的機會,讓幹部公平有序參與競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