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快評/新西蘭中文先驅報當地時間30日刊文說,美國對台軍售根據“台灣關係法”第三條授權,有兩種管道:一是由總統發動,二是由國會發動。今年美國國會曾提案,要求總統在法案生效後九十天內,向國會提出“台灣空軍報告”,評估台灣“維持制空權所需的武器和裝備”,並分析美國“協助台灣”的選項,以及“協助台灣自衛”的五年計劃。但是,美國國會兩院聯席會議在協調最終版本時,却删除該條款,並獲得國會通過。相信,奧巴馬一定會批准生效,成為訪華的一個“手信”。最終,奧巴馬的“手信”有多少,不妨拭目以待。
奧巴馬訪華世界矚目,台灣更是高度關注。有輿論稱擔心奧巴馬此次大陸行會出賣台灣的利益,這樣說是笑話。難道支持台灣對與大陸峙就是維護台灣的利益?而促進兩岸關係密切就違反了台灣的利益?這樣的邏輯說不通嘛!
無論如何,奧巴馬訪華一定要涉及台灣問題,必須有一個明確的態度。至於是否帶有類似上面文章所提的“手信”,實在不重要。這樣的小東西今天帶來,明天就可以帶走,中國大陸不看重。在新形勢之下,中國大陸最看重的是奧巴馬對兩岸和平發展是否作出全面支持的切實可行的承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