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自貶身價
陳水扁在請願書中表示,他向法院及全世界公佈,美國軍政府的確在台灣存在,他依美國軍法尋求救濟,美國軍方也應出面,保護他這位曾擔任過美國軍政府在台民政首長的權利。因此,陳水扁這位請願人,以一位被判無期徒刑的前台灣實質民政首長身分,向美國軍事上訴法院“請願”,要求法院下令:
一、飭令美國對台軍政府,承認陳水扁是其代理人。
二、承認陳水扁會遭判刑坐監,都是在他擔任美國軍政府實質行政長官期間的行為。
三、飭令美國軍政府,指示“現任台灣實質民政首長,中止對陳水扁及與他有關的政治起訴,撤銷他的無期徒刑,並恢復他的人權及公民權利。
四、如有必要,法院應指派一位特別專員,並採取其他法院認為必要的救濟,以解決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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