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充分利用本地優勢資源,集約發展新型工業
(二十五)集約發展新型工業。堅持在不污染環境、不破壞資源、不搞重複建設的原則下集約發展新型工業,決不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盲目追求工業擴張。充分利用現有產業基礎、港口條件和重點工業園區以及開發區,大力優化產業布局,支持海南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建設。高起點、高水平發展臨港工業,集約發展油氣化工、林紙一體化、汽車製造、礦產資源加工、農產品加工、制藥等產業,重化工業嚴格限定在洋浦、東方工業園區,其他工業項目集中布局在現有工業園區。培育發展房車、游艇、輕型水上飛機、潛水設備、高爾夫用具等旅遊裝備製造業。加強研發設計,發展特色旅遊食品、服飾、工藝品加工業。
(二十六)鼓勵發展高技術產業。加快建設海南生態軟件園和三亞創意產業園,鼓勵和吸引國內外知名信息技術企業向園區集聚,根據國家軟件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基地建設總體布局,積極支持海南發展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逐步形成軟件產業基地。加快海口藥穀建設,增強南藥、黎藥、海洋藥物的自主研發能力。發揮資源優勢,積極培育發展新能源、新材料產業。加強自主創新體系建設,實施技術攻關,努力在優勢特色產業領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知名品牌。
(二十七)加快發展海洋經濟。加大海洋石油資源勘探開發力度,提高海洋油氣資源開發利用水平,把海南建成南海油氣資源勘探開發服務和加工基地。適時規劃建設國家石油戰略儲備基地,鼓勵發展商業石油儲備和成品油儲備。高起點、高水平推進洋浦開發開放。支持國內大型企業在海南建設修造船、海洋工程設備項目。加強漁業生產安全服務體系建設,大力發展深海養殖業和遠洋捕撈業。加強海洋科技研究,發展海洋生物工程和海洋能源利用等新興產業。
九、加強組織協調,落實各項保障措施
(二十八)加大政策支持。建設海南國際旅遊島,是國家的重大戰略部署,是一項長期而又艱巨的任務。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進一步解放思想,在政策、資金、項目安排等方面給予特殊扶持。
——投融資政策。在基礎設施、生態建設、環境保護、扶貧開發和社會事業等方面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其他有關中央專項投資時,賦予海南省西部大開發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旅遊企業發行企業債券。設立旅遊產業投資基金。按照國際旅遊島的總體要求,研究將海南省增列為《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執行省份。
——財稅政策。針對海南的特殊情況,中央財政加大對海南的均衡性轉移支付力度。同時在其他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特別是革命老區轉移支付、邊境地區轉移支付等方面,加大對海南的支持。中央財政在一定時期內對海南國際旅遊島的建設發展給予專項補助。由財政部牽頭抓緊研究在海南試行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的具體辦法和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的可行性,另行上報國務院。
——土地政策。科學修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嚴格實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統籌和保障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發展各類用地需求,推進城鄉土地一體化管理。在不突破國家下達的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和建設用地總規模的前提下,試行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定期評估和調整機制。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經濟各行業的布局規模、時序的調控。穩步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利用集體建設用地自主開發旅遊項目試點。科學論證、統籌規劃島嶼的開發利用,依法加強西沙和無居民島嶼管理,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依法進行土地確權登記。科學選劃發展海洋經濟集約用海區域,引導海洋產業相對集聚發展。
——開放政策。積極引進國內外有實力的大型旅遊企業,逐步培育一批旅遊骨幹企業和知名品牌。實行開放、便利的出入境管理措施,在海南已有21國免簽證的基礎上,先期增加芬蘭、丹麥、挪威、烏克蘭、哈薩克斯坦5國為入境免簽證國家;對俄羅斯、韓國、德國3國旅遊團組團人數放寬至2人以上(含2人),入境停留時間延長至21天。支持海南在境外主要旅遊客源地設立旅遊推介分支機構。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本意見提出的各項任務和政策措施,在規劃編制、體制創新、政策實施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海南省人民政府要依據本意見抓緊編制《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發展規劃綱要》,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後實施,同時進一步編制好相關專項規劃和旅遊區建設規劃,抓緊制定細化方案和具體措施。在政策實施過程中,要注意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定期總結經驗,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