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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委成立考驗大部制改革 暗含體制摩擦隱患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1-30 10:36:16  


 
  反思機構改革“半程跑”

  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曾於2009年初表示,國家能源局要掌管全國能源工作,但缺乏實施行業管理的手段和資源。張國寶主持能源局工作一年後作出如此表述,一定程度上說明2008年機構改革沒有完全達到預想。

  以能源管理體制來看,儘管從國家能源局的職責劃分應該是比較明確,但與能源管理體制改革相對應的法律法規沒有出台,有關配套改革措施有待明確。國家能源局要“實施對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等能源的管理”,但“如何管理”?需不需要把分散在各部委的能源管理職能集中起來統一管理?能源管理的法制依據《能源法》何時出台?如此等等,都是未解問題。

  而且,我國大型能源企業,無論是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這樣的石油巨頭,還是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和五大發電集團這樣的“電老虎”,以及神華、中煤等煤炭航母,乃至中核、中廣核等核電巨擘,多為“副部級”。而作為能源管理部門的國家能源局,被“定位”為由國家發改委管理的“副部級”單位。這樣的能源管理體制,一開始就暗含著體制摩擦的隱患。

  熊文釗認為,其他類似的機構改革儘管有大部制的考慮,但在實際運行中還是走了樣。比如,交通運輸,現在是五種運輸途徑、四個部門管理,“民航和公路關係不是太大,結果整合在一起,未能抓住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制的本質。”再比如,勞動就業是社會保障的基礎,社會保障是農村城鄉一體化。現在,農村社會保障在民政部,城市社會保障在社會保障部,應該對此整合,“而不應該把國家公務員管理放在人力資源部,全世界都沒有這樣的政府部門,這是一個企業的名稱?而且公務員管理和勞動社會保障,各自考慮的問題完全不同,放在一起很難想象是增強還是削弱了社會保障。”

  熊文釗告訴該刊記者,十七大報告對機構改革強調“探索”,也就是說要分析透徹、看清問題,不要求馬上實施,“現在回頭來看,2008年3月的機構改革有點著急。”當然,大部制改革之所以難,另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部門利益阻礙。“以前工人下崗都沒有發生大的震蕩,現在一改到自己頭上就搞不動了?”他最後說,應該站在科學發展觀和國家長遠利益的角度,堅決清除機構改革中的人為因素,“我們的公共成本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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