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0日電/中國政府網報道,司法部要求律師深化認識幫助政府處理群體事件。
關於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主題教育實踐活動
積極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局:
為貫徹落實全國政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引導廣大律師圍繞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不斷深化思想認識,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大力加強自身建設,司法部決定,將律師服務三項重點工作納入正在全國律師隊伍中開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主題教育實踐活動,並將這項活動延至2010年年底。現就有關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認真學習貫徹全國政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增強做好三項重點工作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全國政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深刻分析了當前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明確提出了2010年和今後一個時期的工作任務,強調要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認真學習領會周永康、孟建柱同志的重要講話精神,把貫徹落實全國政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作為深入開展主題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引導廣大律師充分認識當前我國正處於經濟社會發展重要戰略期和社會矛盾凸顯期,改革發展穩定的任務艱巨繁重的客觀形勢,深刻領會推進三項重點工作,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抓好發展這個硬道理和穩定這個硬任務、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必然要求,是著力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更好地維護重要戰略機遇期社會穩定的重大舉措,是全面推進政法維穩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實增強做好三項重點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進一步鞏固深化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引導廣大律師深刻理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的本質內涵、基本要求和職責使命,自覺堅持“三個至上”,切實做到“三擁護”、“三維護”。要教育引導廣大律師充分認識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是黨和國家以及廣大人民群眾對律師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律師隊伍踐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履行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服務者、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維護者、社會公平正義的保障者和社會和諧穩定的促進者職責使命的重要方式,把思想認識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和全國政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上來,把深入推動主題教育實踐活動作為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有效載體,把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作為深化主題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落實到工作的每個環節和各個方面。
二、服務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深入推進工作實踐
要把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作為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工作實踐環節的重要任務。各地要引導廣大律師充分運用訴訟和非訴訟手段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以實現案結事了為目標,進一步加強刑事辯護等訴訟代理業務,促進矛盾糾紛通過司法渠道得到有效解決。把調解優先貫穿於執業活動中,積極參與“大調解”工作體系建設,探索律師主動參與民商事糾紛調解的有效途徑,完善律師參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制度和機制,充分發揮律師的專業優勢,採取訴前調解、庭內調解、庭外和解和其他非訴訟手段,引導當事人更多地通過調解和其他非訴訟手段消除紛爭。鼓勵律師擔任人民調解和行政調解組織法律顧問、駐調解委員會接訪,及時化解社會矛盾。在黨委政府主導下積極參與涉法涉訴信訪案件處理,健全完善律師參與信訪接待、重大信訪案件評查、信訪案件聽證等工作制度和機制,促進律師參與信訪工作的規範化。努力為政府處理重大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提供法律服務,健全律師參與重大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處置相關報告備案、集體討論等制度,主動介入群眾關注的社會熱點難點問題,有針對性地做好群眾工作,推動社會矛盾解決納入法制化軌道。廣泛開展法律服務志願者活動,認真開展涉及企業改制、徵地拆遷、涉農利益、教育醫療、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等容易引發社會矛盾重點領域的專項法律服務工作,切實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