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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大海巡船“海巡31”號。(資料圖) |
中評社北京3月2日電/香港《大公報》1日刊出署名文章說,我國第一部加強海島保護與管理、規範海島開發利用秩序的法律海島保護法,將於3月1日起實施。有關部門要以此為契機,推進海島保護執法統一化,努力終結“群龍鬧海”的海島執法亂象。要樹立海洋大國良好形象,統一海島執法權,不妨組建統一的海島執法機構,必要時組建中國特色的海岸警衛隊。
我國第一部加強海島保護與管理、規範海島開發利用秩序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將於3月1日起實施。有關部門要以海島保護法的實施為有利契機,加快推進海島保護執法的統一化,努力終結“群龍鬧海”的海島執法亂象。
據《法制日報》2月24日報道,我國第一部加強海島保護與管理、規範海島開發利用秩序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經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3月1日起實施。
頒布實施海島保護法是我國海洋法制建設的一項重大成果,標誌著我國海島保護工作進入了全新階段,將為進一步強化對海島的生態保護,進一步促進海島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切實維護國家海洋權益,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奠定重要的法律基礎。筆者認為,有關部門要以海島保護法的實施為有利契機,加快推進海島保護執法的統一化,努力終結“群龍鬧海”的海島執法亂象。
保護海島十分重要
我國是一個海洋大國,擁有眾多島嶼。在我國300萬平方公里的遼闊海域上,大大小小的海島猶如璀璨奪目的海洋明珠,蘊藏著富饒的水產資源、礦產資源、海洋空間資源以及風格獨特的旅遊資源。這些海島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海洋權益維護和國防安全等方面都有著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對其進行立法保護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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