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樁奇特的公訴誹謗案
淩源市是朝陽市轄下的一個縣級市。2008年初,淩源礦商汪長任被抓,由此拉開了遼西官場震蕩的序幕。同年9月,該市市委書記宋久林也被“雙規”。到淩源之前,宋久林任朝陽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是宋勇主導的北大街改造工程中的得力幹將。一種說法是,正是受宋久林案牽連,宋勇隨之落馬。
宋久林在2005年初從朝陽市委常委、國土資源局局長調任淩源市委書記,萬元店鎮前鎮長於富聽了宋最初在幹部大會上的講話和發展思路,“覺得他是想幹點事,一年內,城市建設即起了顯著變化,但時間再長點,就發現他的路子不對了。”
於富注意到了淩源房產開發過程中的土地出讓金問題,例如“糧市後開發模式”,宏達公司不交土地出讓金,以大淩河治理工程作為置換,“暗箱操作的空間大。”在於富看來,宋久林的這種思路,基本上照搬了宋勇在朝陽北大街改造工程的模式,當時宋久林正是實際操作者。2006年5月,朝陽宏達企業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經淩源市政府批准在淩源市城關鎮糧市後棚戶區進行開發改造。
淩源市城關鎮城北村居民趙景全回憶說,糧市後棚戶改造主要涉及尊化街與糧市後兩塊區域,800多戶居民,298畝土地,拆遷後,由朝陽宏達集團開發房地產,宏達集團是宋久林招商引資到淩源的。
趙景全未曾料到,因為這次拆遷他被捲入一起奇特的公訴誹謗案。因為直指市委書記宋久林是開發商的後台,2007年11月20日,趙景全與同村居民李廣被淩源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犯有誹謗罪,淩源市人民法院最終判決兩人獲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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