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元店鎮前副鎮長梁國宇事發時在現場。他回憶說,那一天,他們接到通知,要天源礦冶強行進入采礦,把老百姓攆開,結果朝陽溝村上百村民人墻一樣把道路封上了,政府方面出動了警車、救護車甚至推土機,一些警察還帶著盾牌,結果雙方打在了一起,警察與村民很多人都頭破血流,當時梁國宇本人也被村民打昏。
事件發生後,朝陽溝村風聲鶴唳,多名村民被抓。村民們至今仍保存著“713事件”現場的光盤、照片及文字材料。由淩源市法院於2007年2月12日做出的刑事判決書顯示:村民馮文發與張維賢兩人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獲有期徒刑5年,劉宗全等5人以同樣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生於 1989年的胡彥昭因當時尚未成年,獲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2年。東溝組村民於富東被通緝一年後在火車上被鐵路公安抓獲,獲有期徒刑6年。此外,村裡另一楊姓村民獲有期徒刑1年。
刑責不僅僅落在朝陽溝村村民身上,梁國宇回憶說,他在“713事件”中受傷,7月29日即被市檢察院工作人員從醫院裡帶走,同時被帶到檢察院的,還有萬元店鎮黨委書記盧洪春、鎮長於富。
看天都不藍,天昏地暗
“不跟領導保持一致,就要有滅頂之災”,梁國宇早有預感。
2005年四五月份,淩源市主管工業的副市長劉振富突然來到萬元店,向鎮黨委書記盧洪春、鎮長於富、副鎮長梁國宇轉達市委市政府要求:萬元店鐵礦要轉制。與“713事件”涉及的18家小型鐵礦采礦點不同,萬元店鐵礦原本是鎮辦企業,1997年萬元店鐵礦改制後,由包括原副礦長李軍在內的5人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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