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4日電(梁卓鈞、陳慶祥)3月14日上午9時,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閉幕會,表決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表決關於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草案;表決關於200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草案;表決關於修改選舉法的決定草案;表決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表決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表決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表決關於確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接受李東生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草案。
[吳邦國]現在進行第四項議程,表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草案)》。根據各代表團的審議意見,法律委員會對選舉法修正草案進行了審議,提出了關於修改選舉法的決定草案,各代表團再次進行了審議。法律委員會根據再次審議的意見,提出了決定草案表決稿,主席團會議決定將這個決定草案提請本次會議表決。
草案表決稿已經印發。
現在付表決,請按表決器。
現在由工作人員宣讀表決結果。
[工作人員]贊成2747票,反對108票,棄權47票。宣讀完畢。
[吳邦國]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