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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認為,78家央企退出樓市,一定程度上可壓抑“地王”頻現。 |
中評社香港3月19日電/近期多家央企在多個城市瘋狂“拿地”、製造“地王”的舉動,惹來多方對於央企“不務正業”的批評。國資委終於有所行動,國資委新聞發言人杜淵泉18日明確表示,按照國資委要求,除已確定的16家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中央企業,78家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中央企業正在加快調整重組,在完成自有土地開發和已實施項目後要退出房地產業務。根據國資委要求,15日在北京拍地中奪得“地王”的中國遠洋運輸總公司旗下的遠洋地產、中信集團旗下中信地產在完成項目後均需退出市場。
文匯報報道,杜淵泉表示,處於調整階段的中央企業集團下屬控股或參股的房地產公司,要加快調整步伐,在完成階段性任務後有序退出。作為控股或參股的股東,要帶頭貫徹國家房地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在董事會中發揮作用。但他並未給出具體的退出時間表。他並表示,有房地產主業的中央企業要帶頭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依法經營,重質量,講信譽,創品牌,在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中發揮作用。
16央企地產淨利潤佔94%
國資委出具的相關情況說明中顯示,國資委確認和公佈的以“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為主業的央企共16家,2009年,該16家央企地產板塊的資產總額為5,616億元,佔全部央企房地產板塊資產總額的85%,銷售收入1,899億元,佔全部央企地產業務收入的86%,淨利潤188億元,佔全部央企地產淨利潤的94%。
國資委同時表示,除上述的16家外,還有78戶不以地產為主業的央企也開展了地產業務。據測算,一共127家央企,16家主營地產,78家參與地產,共94家,這也意味所有央企中74%的企業涉足地產。2008年,這些企業所屬的三級以上房地產子企業共227戶,約佔中央企業全部三級以上房地產企業數量的60%,但銷售收入只有15%,利潤只佔7%。
業界指可減地王出現頻率
據了解,國資委限定的16家央企開發商為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公司、中國保利集團公司、華僑城集團公司、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中國中化集團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冶金科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五礦集團公司、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中國葛洲壩集團公司,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南光集團有限公司。
中原地產三級市場研究部總監張大偉認為,此政策可以減少地王出現的頻率並有利於房價的穩定。2010年北京拍出的29塊非住宅用地計算,6成以上地塊為國企獲得,而且國企拿地的每平方米均價超過11,385元,超過民企拿地成本三成以上。78家央企的退出一定程度上會抑制土地價格超過在售商品房價格的現象頻繁出現。不過,另外以房地產為主業的16家央企旗下地產企業一直是拿地的主力,依然不受影響,土地市場的影響很難短期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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