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限制央企非治本之策
儘管國資委對78家央企發出了“有序退出”的要求,但多位權威人士和專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並不認為此舉能緩解甚至根治土地市場過熱和房價過快上漲現象。
《中央企業房地產業務有關情況》顯示,2009年,央企房屋銷售面積約占全國商品房銷售面積的3%。“這些匯總數據表明,央企參與房地產業務的比例仍然很小,不足以對整個地產市場構成影響。”前述接近國資委的人士表示。
該人士認為,“關於房價上漲的深層問題非常複雜,央企退出商品房市場並不是治本之策。”他指出,央企退出商品房市場從某種程度上會抑制“地王”誕生過於頻繁,但並不意味著民企房地產商就不可能製造新的“地王”,更不意味著房價就此不會過快上漲。
該人士還表示,目前央企參與土地競標,基本上遵守了三條原則。“其一,遵守了嚴格的土地出讓制度;其二,以地產為主業的央企,其下屬上市公司必須儲備土地,比如遠洋地產[7.23 0.00%]等;其三,總體而言,央企的土地儲備占整個房地產市場的比例仍然很小。”
一些業內專家也持相似觀點,合富輝煌[2.55 0.00%]首席分析師黎文江認為,由於房地產市場過於龐大,央企只占很小比例,即使央企退出商品房,“短期內對市場並無實質影響”。東海證券的房地產行業分析師桂長元也表示,雖然央企在推高房價的過程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非地產主業的央企撤出房地產行業,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不大,對房價更是影響甚微。
牛鳳瑞進一步指出,央企進入房地產市場,其實增加了這個市場的有效供給。但現在存在一個悖論:一方面,房價快速上漲;另一方面,很多政策又限制外部要素進入增加供給。
牛鳳瑞說,如果只針對某一些企業制定限制政策,這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完善方向是背道而馳的。對待央企和民企應該一視同仁,包括兩者有同等的競價權利,拿到地後受到同等的約束。
初步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所有中央企業房地產業務銷售收入為2209億元,約占全國商品房銷售收入的5%;房屋銷售面積為2807萬平方米,約占全國商品房銷售面積的3%。
2009年,上述16家中央企業房地產板塊的資產總額為5616億元,占全部中央企業房地產板塊資產總額的85%;銷售收入為1899億元,占全部中央企業房地產業務銷售收入的86%;淨利潤為188億元,占全部中央企業房地產業務淨利潤的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