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1日電/台灣聯合報報道,四年多未執行死刑,新任“法務部長”曾勇夫首次批准死刑執行令,昨晚(30日)一次在台北、台中、台南三地,槍決張俊宏(原名張慰龍)、洪晨耀、張文蔚、柯世銘等四名死刑犯。
關在台北土城的張俊宏、洪晨耀,行刑前向法醫說,“謝謝法醫,我們等槍決這天很久了,反正早死早投胎!”法醫不忘叮嚀,下輩子不要再做壞事了,死刑犯點頭微笑。
張文蔚在台中伏法時,始終保持沈默,一句話也沒說,猛喝酒。至於台南的柯世銘,檢察官在執法前,問他有沒有話要和家人說,柯只吐出兩個字:“沒有。”
曾勇夫四月廿八日簽署死刑犯執行令。昨天上午,“法務部”專人將四名死刑犯的卷證送到“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隨即指派專人送卷,統一規定四月卅日晚上七點半執行;執行一名死刑犯約需廿幾分鐘,台北土城看守所因要執行兩名死刑犯,直到昨晚八點廿分,四人才全數執行完畢。
昨晚七時五十五分,法醫為張俊宏、洪晨耀注射麻醉藥,不到五秒鐘,兩人即陷入昏迷,分別由法警為他倆戴上手銬,放在備妥的棉被上,押拖到刑場。法醫為他們注射麻醉藥時,兩人說,等槍決這天很久了,在監獄耗得很辛苦,反正早一點死早一點投胎。
昨晚八時,法警近距離執行槍決。洪晨耀中彈後立即喪命,張俊宏中彈後,身子還會動,雙手還撐起上半身,檢察官與法醫每五分鐘檢查一次,連續三次確認張俊宏尚未死亡,十五分鐘後檢察官下令再補一槍。
“法務部”仍有四十名判決定讞死刑犯未執行,這四十人都聲請大法官“釋憲”,將待大法官審理情況再妥適依法處理。在“釋憲”案出爐前,暫時不會執行。
“法務部”四月廿七日才舉行過四場死刑公聽會,隔天“法務部長”便簽署批准死刑執行令,外界質疑公聽會只是應付外界、虛晃一招;“法務部”強調,公聽會是針對死刑存廢聽取各方意見,與定讞死刑執行無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