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筆者看來,房產稅對房價降溫的作用或許只在一時;長期看,房價的理性回歸和長期健康,需從擴大供給、財政分權改革等方面多管齊下。單從制度層面拷問,房產稅作為政策工具之一,也無力決定中國房價長期走勢。
首先,不解決土地供給問題,要想根治中國房價的“高燒”恐怕不那麼容易。舉個例子,目前二手房轉讓過程中,營業稅加上契稅、中介稅,新增交易成本高達11%,但其中很大一部分最終轉嫁到了購房者身上。如果連這都未能阻擋房價的增長,希望通過1%左右的房產稅來調控高房價並不現實。
中國每年城鎮土地出讓規模極其有限,而農村土地流通又有諸多政策限制,導致拍到土地的少數開發商事實上可以肆無忌憚地合謀操縱房價。而允許農村小產權房和市民自建房的存在,便可打破這種壟斷。
其次,在物業稅出台之前,讓房產稅暫代其職沒有問題,但絕不能讓物業稅被房產稅永遠“擠出”。在地方政府出台房產稅的同時,發改委、國土部、住建部等職能部委,乃至全國人大也應當盡快拿出物業稅的草案和路線圖,如此才能讓市場各方形成理性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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