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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日本人收入翻番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6-17 13:37:33  


 
  點評:收入分配首先是權利分配(作者:廖保平)

  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政府應該提升國民獲得收入的能力,最重要的是國民權利的保障  

  不用說,收入倍增的高調說法自然獲得到了網民的歡呼。但“方案”、“計劃”這些字眼似乎喻示著國民的收入將通過政府來分配。

  這要在計劃經濟時代,實行起來既無問題,也很順當,國民收入的絕大部分都被國家或集體統到一口大鍋里,政府就像一個分飯的大廚,給每個單位或個體分配收入,管你“初次”還是“再次”分配,國家包辦了。但是在市場經濟里,說政府是收入分配的主角就值得推敲,因為政府並不創造財富,政府用於分配的資金來自稅收。如果我們指望政府成為分配的主角,政府手裡得掌握大量的錢,那豈不是先要政府橫征暴斂,然後切割蛋糕?更何況這樣的政府,你怎麼敢說收上去的錢,會再多一點分配到你的手裡?

  現實是,人的收入主要靠市場交易,而不是靠政府分配。政府可以通過稅收、社會保障、義務教育與反貧困等措施來縮短收入差距,政府主要是扮演維護公平的主角,而非收入分配的主角。比如政府固然可以降低收入者的稅收,提高高收入者的稅收,來縮小收入差距,但前者是讓利於民,是少拿走你手裡的那部分錢,而不是分配給你一些;後者直接拿來走你手裡的一部分錢,更談不上分配你收入,而且剝高並不必然地填低。又比如社會保障被視為“再分配”手段,但社會保障是一個基礎性的東西,是救濟,是兜底,不能承擔過多的收入分配功能。

  我承認政府在縮短收入差距上有調節作用,但不要寄望於政府充當分配的主角。事實上,家庭收入的主角是市場而不是政府,是交易而不是行政。更多的時候,是交易權受限(比如農民沒有真正的土地處置權),以及交易不公(比如壟斷國企市場壟斷),才導致收入偏低。政府要維護市場公平,但不等於大包大攬,否則,政府太全能了,與我們建立一個大社會、小政府背道而馳。假如是這樣,那將是用權力而不是用市場來配置資源,也必然是按照權力的多寡來分配收入,如此,交易何存,交易何公?收入何來,收入何公?

  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政府應該提升國民獲得收入的能力,這個能力不只是知識技術之類,最重要的是國民權利的保障。因為,收入分配首先是權利分配,權利分配的不公必然導致收入分配不公,有了權利保障,收入分配自然會相對公平。要想普通國民收入分配相對公平,恰恰是讓公權力少插手分配。說到底,不是否定政府在縮小收入差距的努力,而是不期望這成為政府干預市場太多的理由,最終走向良好願望的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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