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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病端禍遊客 望人大代表反映零團費問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7-18 10:04:21  


 
  考牌門檻低 擬交港府監管

  導遊辱罵旅客事件引起社會關注導遊的操守問題。目前全港約有3,000名活躍導遊,香港旅遊及文化發展協進會會長李錦添表示,目前考取導遊證的門檻頗低,申請人只須具備中五畢業程度或認可證書,在港居住未滿7年亦合資格申請,故現職導遊中,70%是內地新來港人士。

  他說,正式報考導遊試前,需報讀幾百小時的導遊課程,課程主要教導導遊遇事時如何應變,關於操守教育所佔比重不多。此外,導遊考核分為筆試及口試,前者只需熟讀標準答案就能輕易“過關”,後者則簡單考驗考生香港著名景點就可以合格。

  旅發局主席田北俊表示,現時由旅遊業議會負責向導遊發出“導遊證”,每3年才續證一次,批評導遊發牌制度存在問題。他又質疑,議會沒有足夠的資源及人手,加強培訓導遊的專業操守,建議改由港府監察及發證。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承認,導遊證有別與旅行社的牌照,沒有監管作用,但是否交由港府或其他機構監管,旅議會持開放的態度。

  旅遊事務署發言人表示,旅議會2002年開始設立導遊註冊制度,當中包括考核導遊資格、舉辦培訓班,提升從業員水平。該註冊制度一直運作良好,且不時作出改善。發言人指田北俊建議,將對現有制度作重大改變,須仔細研究。

  違規僅停牌罰款 倡嚴重者可釘牌

  違規旅行社及導遊,最高罰則可被吊銷牌照及證件,但資料顯示,旅遊業議會裁決罰則時,基本上是以停牌數月或罰款了事,絕少吊銷牌照,阻嚇力明顯不足。以涉及辱罵旅客事件中的金凱國際為例,自2008年5月起,共有4次違規紀錄,其中2次是所屬導遊無遵照守則;“惡女珍”則早有服務態度欠佳的前科,但上次只被停牌一個月,反映監管機關對違規導遊懲處力度嚴重不足。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葉國謙表示,港府需檢討現時違規導遊的懲罰制度。

  立法會旅遊界議員謝偉俊表示,旅議會是“以罰代管”,他說:“每次出事才重罰,就好像小孩子一樣,平日就讓他們玩火、玩玻璃,一出事就打到飛起。”他指現時缺乏監管旅遊業前線人員的制度,旅遊業議會只要求導遊所屬的旅行社自律,沒嚴肅處理違規問題,認為有需要檢討導遊的發牌制度及懲罰機制,建議引入扣分制,當從業員屢犯不改,即可吊銷牌照。

  自己人管自己人 申報制難釋疑慮

  行業組織旅遊業議會是監管旅遊業的最主要機構,但議會理事並非由港府委任,而是業界互選投票產生,故出現“自己人管自己人”的詬病,令社會質疑監管者存在利益衝突。典型的例子,便是今次發生辱罵旅客事件的金凱國際旅遊有限公司,其董事周文偉同時是旅遊業議會內地事務委員會的成員。

  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強調,議會獨立運作,無人可插手,即使主席及委員都不能干預。他解釋,旅行社負責人參與議會的小組,主要是給予意見,不能插手監管和懲處旅行社。旅議會主席胡兆英則透露,將研究要求所有委員申報利益,以作避嫌。儘管如此,監管是否真正到位,仍然令公眾疑竇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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