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牌造假軍車違章久治不愈
軍警車號牌,作為軍隊和武警部隊必備的軍需物質資源,在大陸也是特權和身份的象徵。而由此衍生出來的真軍人使用假軍車號牌、假軍人盜用軍車號牌、假軍人使用假軍車號牌等問題,早已成為各方呼籲治理的一個公共問題。駐守一線城市的軍隊警備區每年都會聯合地方交警等部門,向假冒軍車開戰。然而,假軍車的泛濫還是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
去年6月,總政保衛部刑偵局聯合北京軍區保衛部、廣東、浙江等軍地部門行動,一舉打掉了非法生產、買賣軍隊、武警、公安、民用車輛號牌犯罪團夥6個,搗毀10個制假窩點,刑事拘留31名犯罪嫌疑人。
初步查證,這些犯罪團夥長期從事偽造、買賣軍地車輛號牌違法犯罪活動,且偽造號牌數量大,僅半年時間,他們就非法偽造、買賣武警部隊車輛號牌3000餘副、軍隊車輛號牌5000餘副,這些車輛號牌已銷往全國20多個省市。
大陸官方通訊社新華社在2007年發表一份記者專稿時稱,行駛在成渝高速公路上的假冒軍警車幾乎占了被抽查時段軍警車流量的89%。“據測算,重慶境內750公里的高速公路上,假冒軍警車輛每年逃避通行費4000多萬元。”
中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的謝海波曾經以京珠高速公路湖北南段為例進行測算。該路段日交通量為112萬台,保守估計各類假軍車為15台,年逃費近350萬元,“相當於一個中小城市的下崗職工一年的補助款。”
有人以重慶成渝高速公路的假軍車進一步估算,大陸每年假冒軍車造成的養路費損失在100億元左右,這其中還沒計算假冒軍車逃避的各種稅收及超載對公路路面的破壞損失。
假冒軍車牌證肆虐橫行,被認為來自於上世紀末的一項擁軍政策。1997年8月1日起,大陸出台規定,為保證軍隊順利履行職責,團結和融洽軍政軍民關係,全國各公路、橋梁、渡口、隧道以及各類停車場,軍隊車輛免收通行費和停車費。隨後,有關部門也出台了《關於對軍車不再實施經濟處罰的規定》,進一步放寬了對路面行駛軍車的限制性措施。
軍車擁有無需繳納各種交通規費、停車費以及免受經濟處罰的特權,甚至讓一度熱衷於生產經營的中國軍隊亦重視開掘這一先天資源,藉此創造經濟效益。1990年代在大陸蘭州軍區退役的一位軍車司機向本刊記者回憶稱,他們部隊的一個營曾出租軍牌給地方運輸企業,每塊軍牌每年收取5萬元租金。而福建省公安機關曾破獲一起綁架殺人案,案發地遺棄的一塊軍車車牌,來自福建省軍區的一個沿海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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