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亞龍等人落網後再次讓人聚焦中國足協這一橫跨官方與民間的怪胎,很多人似乎對謝亞龍頗感同情,認為他的悲劇是體制催生的“惡之花”,任何人“一肩三挑”(足協專職副主席兼足管中心主任、中超公司董事長)都難免“落馬”,中國足協不過將中國諸多領域內權力失控的困境再次放大了,頂多是體制原罪的又一個突出版本。
但人們不禁要問:是誰任命了謝亞龍?誰放縱了謝亞龍?誰又該為謝亞龍、南勇們的倒掉負責?
中國足球能否“浴火重生”
從王俊生、閻世鐸到已經跌倒的南勇、謝亞龍,他們既是體制的推動者,更是體制的犧牲品,已逐漸淡出人們視線的謝亞龍的“罪與罰”更與現行體制無法剝離。韋迪上任之後,退無可退、輸無可輸的中國足球何妨推倒重來?實現體制突破亟需解決好四大疑難:
首先應解決中國足協與足管中心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的現狀。“行政足球”的干預使足協很難充分發揮它的民間組織職能,導致中國足球長期以來唯成績論、唯政績論,急功近利、忽略建設。作為市場化程度最高的運動項目,中國足球到了將市場化改革進行到底的時候了。
其次急需完善法律監管機制。既要對足協的各項工作進行監督,也要對俱樂部運作、管理方式、球員行為進行監督,否則中國足球聯賽仍將是假賭黑的溫床、球員依然是缺乏保障的弱勢群體,抓進再多“大魚”也無法鏟除腐敗。
再有,中國足球必須改變現有的競訓模式,青少年足球應當作為與聯賽平行的一翼得到長足發展,應尊重足球運動的規律,扎扎實實培養後備人才。只有全力抓好各年齡層次的訓練和比賽,才可能塑造中國足球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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