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1日電/國際先驅導報刊發中共中央黨校教授林曉光的評論文章說,如果能夠把釣魚島問題納入中日東海外交談判和交涉的日程或軌道,首先將約束日方不得繼續單方面採取措施加強其對於釣魚島的實際控制,以形成有利於解決釣魚島問題的氣氛和環境。其次,可以避免突發事件的頻頻發生對於中日關係大局的衝擊,以及導致中日兩國國民感情的惡循環。第三,可以改變“事後處理”的滯後型危機處理方式,研究制訂預案,發揮“預防外交”的積極作用。
目前,中日圍繞釣魚島的新一輪博弈和較量正在進行之中。這一系列事情的發生,使得釣魚島再一次成為中日關係中引人注目的焦點,牽動著中日兩國和國際社會的目光與神經。
對於釣魚島問題的解決方案,中方曾經採取了“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基本方針,希望穩定現狀以維護中日關係的大局。但是日方卻置中方的善意於不顧,不聲不響地在釣魚島問題上搞了許多小動作。從日本右翼團體登島設立燈塔,到後來日本政府把燈塔改為海上保安廳管理;從日本議員不斷飛臨釣魚島上空“視察”,到日方巡邏艦船攔截、驅逐、衝撞中國(包括台灣)的漁船;從宣布“離島保護法”、準備在離島駐軍,到編成兩栖作戰部隊、擬與美軍舉行以“奪回島嶼”為中心任務的軍事演習……
日本不斷加強對釣魚島的控制,以及單方行動使得“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已經無法有效維護釣魚島海域的穩定。繼續奉行上述方針政策,將可能導致釣魚島問題的遷延不決和日方對釣魚島的控制繼續強化。
顯然,中國在解決釣魚島的問題上更具有緊迫感。那麼在當前的國際政治環境下,如何才能解決釣魚島問題,至少不讓釣魚島問題成為中日間關係危機的“活火山”。現在到了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刻了。
提交國際法院裁決是否可行?筆者認為,可能性不大。原因很簡單,中日雙方都堅持自己對於釣魚島的主權,都不會接受第三方對己方主權的裁決或判決。事實上,雙方目前的立場基本上排除了法律解決的選擇。
既然“擱置爭議”的原則已經被日方破壞、難以為繼,法律解決的可能性又微乎其微,那麼是否可以探討通過外交途徑、談判對話的方式謀求政治解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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