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雙方積極評價G20在應對國際金融經濟危機和促進世界經濟復甦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支持G20作為國際經濟合作的主要論壇,繼續關注世界經濟、金融和發展等重大問題。雙方認為G20機制應體現代表性、平等性和實效性,應進一步推動全球經濟治理機制和國際金融體系改革,促進全球經濟實現強勁、可持續、平衡增長。G20應確保在首爾峰會前完成匹茲堡峰會確定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份額改革目標,保證如期實現財政穩定,推進金融監管改革,反對各種形式保護主義,加大對發展問題的關注。雙方將在G20框架內就經濟可持續增長框架、國際金融監管改革等主要金融經濟問題加強溝通和協調。
(六)雙方表示高度重視全球氣候變化問題,堅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及其確立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等原則。雙方願在2009年12月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成果基礎上,與各方一道努力推進國際談判進程,為加強國際合作、共同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挑戰作出積極貢獻。
(七)雙方決心加強在國際軍控、裁軍和防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擴散方面的合作。
雙方重申支持建立無核武器世界的目標。為實現這一長遠目標,各國應攜手努力,維護全球穩定、國際和地區和平,在恪守各國安全平等和不可分原則的前提下,推動國際軍控、裁軍和防擴散進程。
雙方強調,防止核武器擴散對維護國際與地區和平與安全至關重要。《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是國際核不擴散體系的基石。
雙方歡迎2010年《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審議大會取得的積極成果,願共同努力,繼續平衡推進該條約的三大目標,即核不擴散、核裁軍、和平利用核能,同時不斷鞏固和加強條約的普遍性、權威性和有效性。雙方強調,有效的國際原子能機構保障體系對防止核武器擴散和促進和平利用核能合作至關重要。俄美簽訂的《關於進一步削減和限制進攻性戰略武器措施的條約》,是在執行《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第六條方面邁出的重要一步。
雙方支持《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早日生效,盡快啟動日內瓦裁軍談判會議關於“禁止生產核武器用裂變材料條約”的談判,推動包括首先是中東地區在內的地區無核化進程。
雙方決定繼續在雙邊和六國框架內就伊朗核問題開展建設性合作,重申該問題應在各方恪守《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基礎上,通過政治外交手段解決。雙方強調,應達成全面、長期的談判解決方案,以恢復國際社會對伊朗核計劃僅用於和平目的的信心。為此,應積極採取切實措施,盡快重啟伊朗和六國之間的談判進程,同時努力落實伊朗德黑蘭研究堆燃料供應安排。這一安排是一項增進各方信任的重要舉措,對促進伊朗核問題其他環節取得進展具有積極意義。
雙方認為,加強核安全對促進核能和經濟可持續發展,防範核恐怖主義,鞏固國際和平與安全具有重要意義,符合各國共同利益。雙方支持國際社會在這方面加強合作。
雙方高度重視中俄就反導問題開展坦誠對話,強調應維護全球戰略平衡與穩定,兼顧各方利益,確保各國平等安全。雙方重申將積極致力於在日內瓦裁談會推動防止外空軍備競賽的國際努力。雙方將在反導和外空問題上繼續加強溝通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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