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雙方指出,亞太地區面臨的威脅和挑戰增多,需要地區各國在維護本地區安全穩定方面作出進一步努力。雙方決定共同倡導互信、互利、平等、協作的新安全觀,主張根據國際法和不結盟原則,照顧各方合法利益,致力於在亞太地區建立開放、透明和平等的安全與合作格局。強調地區各國摒棄對抗、相互合作不針對第三方的重要性。
雙方呼籲亞太地區所有國家在發展雙、多邊安全合作時,遵循以下國際公認的基本原則:
尊重彼此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互不干涉內政;
重申堅持平等和不可分割的安全原則;
堅持防禦性國防政策;
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
不採取、不支持任何旨在顛覆別國政府或破壞別國穩定的行動;
本著相互理解、相互妥協的原則,通過政治外交手段以和平方式解決彼此分歧;
在應對非傳統安全威脅方面加強合作;
開展不針對第三國的雙邊和多邊軍事合作;
發展邊境地區合作,加強人員交往。
雙方指出,在亞太地區多邊組織間建立夥伴聯繫,有助於推動落實上述保障安全的原則和措施。
(九)雙方表示,上海合作組織在維護全球和地區安全、深化成員國睦鄰互信和務實合作以及推動國際關係進一步民主化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上海合作組織的快速發展壯大及其威望的提高,符合全體成員國的根本利益。雙方將進一步加強戰略協作,努力鞏固上海合作組織在維護地區安全、應對共同威脅和挑戰、促進經濟人文合作方面的作用。
雙方重申,堅持上海合作組織憲章所規定的開放性原則是進一步提升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威望的關鍵因素之一。雙方將共同努力完善上海合作組織接收新成員的法律基礎。
(十)雙方表示,在維護上海合作組織地區,包括中亞地區和平與穩定方面持一致立場。雙方將繼續根據上海合作組織其他成員國國情,促進成員國可持續發展,加強同成員國在政治、經貿和人文領域的合作,重點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毒品走私和跨國有組織犯罪,維護本地區的和平與穩定,促進本地區各國經濟發展與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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