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些學生是以實習的名義進入富士康工作,然而他們當中的絕大多數都被電腦隨機地分在與自己專業毫不相關的流水線上,而非真正意義上的實習。他們在工作時長、工資和加班費、從事的工種、勞動環境等與正式普工完全一樣,但在簽訂勞動合同與購買社會保險方面沒有享有正式工人的待遇。
《報告》分析指出,企業在面臨訂單多而急的生產旺季(每年的五月到十一月)急需大量具備一定素質的、便於管理的廉價勞動力,另一方面法律並沒有賦予實習生群體與勞動者同等意義的勞動保障,“學生工”便成為了最為靈活、廉價和馴服的勞動力。富士康可以在勞動力最缺乏的生產旺季,通過與職業學校、中專、大專院校合作,獲得來源穩定、大量的年輕高素質廉價勞動力,而到了生產淡季,富士康則可以根據生產需要靈活地讓學校安排時間結束實習期,不費代價地把這批勞動力送回學校,無須為這批勞動力支付社會保險費用,跟不需要像解雇正式工人那樣支付經濟補償。
《報告》還指出,通過學校安排到富士康實習的學生工們多由老師帶隊,而這些老師大多扮演著資方“監工”的角色。老師可以從實習中獲得補助或者提成,而能否把學生管理好,讓他們馴服於生產管理,馴服於日常管理則是老師們的首要任務。
瞞報工傷
調查發現,在職業安全方面,電鍍、衝壓、拋光等車間工作環境極其惡劣,職業安全隱患諸多,工傷頻發、工傷瞞報謊報、處理不規範等問題十分嚴重。
《報告》介紹,富士康為大多數員工(學生工除外)繳納了包括工傷保險在內的社會保險,倘若發生工傷事故,用人單位理應為受工傷者申報工傷,從而可以獲得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和工傷賠償等。
然而,多名受訪工人卻反映,富士康從基層到中高層管理人員慣常以“瞞報”處理工傷。
《報告》分析指出,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工傷事故的背後牽扯到從基層管理人員到中層管理人員的切身利益(包括獎金、分紅、晉升等),因此管理層在可能掩蓋工傷事實的情況下,常常選擇私下解決。
如果一個部門發生的工傷較頻繁,同部門的線長、組長、課長的獎金和晉升都會受影響。一些部門的管理人員為了自己的獎金和晉升,隱瞞工傷。遇到輕傷的工人,只當病假處理,將其送到門診治療。由於用人單位沒有申報工傷,“幸運的”工人,由管理人員私下為其解決醫療費;倒黴的工人則要自己墊付醫療費,甚至有一些工人由於無力支付醫療費導致傷情惡化。正因為這種“利益”,才使管理人員紛紛瞞報謊報工傷。
《報告》指出,在號稱管理體制健全、精密和科學的富士康裡,其實存在著大量的黑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