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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瑞士阿蓬策爾州一座小城鎮的居民區。房主大多為財產繼承人,住宅多餘的房間一般用於出租。 |
中評社香港10月29日電/《光明日報》報道,“國小民富”的瑞士,金融、機械、食品、醫藥以及旅遊等產業蓬勃發展,為這個人口只有700多萬的蕞爾之國創造了人均GDP高達6萬多美元的財富。但瑞士僅有30%多居民擁有自己的房產,這個比率似乎讓人難以理解瑞士民富的現狀和百姓的思維。
瑞士房價各地不一,除個別地區外,大多數城市的差別不大,尤以日內瓦、蘇黎世、巴塞爾等城市的房價最高,這些城市的房產擁有率僅在12%到25%之間。比如,日內瓦市內極普通的公寓樓每平方米售價約7000至8000瑞郎(1瑞郎約合6.5元人民幣),而剛剛邁入職場的年輕人稅前月薪約在4500到6500瑞郎之間,在金融等行業就業月薪略高20%-30%。對於年輕人來說,面對幾十萬瑞郎的房款,即使最低首付20%已是捉襟見肘。另外,工作不穩定以及房貸困難等也是年輕人不買房和買不起房的主要原因。因此,絕大多數瑞士年輕人買不起房,基本選擇租房住。
瑞士針對房產的稅收政策很多,造成買房“不划算”,其中最影響民眾購房熱情的是房產稅和潛在收入稅。瑞士聯邦各州普遍設立不同百分比的房產稅,最高達2%。而潛在收入稅是指因居住在自購(包括貸款購買)房而節省的租房支出,這筆支出也被算為收入,稅務部門會評估該自住房的市場租金數,並把此納入工資總額中予以計算徵稅。如果是貸款購房,稅務部門也要在工資總額中予以扣除。因此,出現了貸款購房,甚至全款購房反而不“划算”的現象。
當然,瑞士人也並非都不買房,特別是年輕人到了談婚論嫁、生子以及職業穩定後也會考慮貸款購房,但人們一般不會選擇全款購房。此時,他們會仔細盤算貸款數額、住房地段和面積大小等因素對收入稅的影響,以選擇最佳貸款方案和住房,減少納稅額度。此時,銀行會根據客戶職業狀況和收入預期來商定貸款額度和還款計劃,甚至會要求客戶在一定期限內歸還部分貸款本金。銀行可提供最高8成的房貸,該利率一般為5%—6%,經濟危機時期降至2%—4%。在瑞士購房是件頭痛事,由於人口少以及現行稅收政策、保護綠地和保障房地產市場良性發展等綜合因素,瑞士各州每年推出的新房十分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