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建交30多年來的歷史表明,中美關係能夠歷經風雨,邁過坎坷而發展到現在,最根本的原因是兩國間存在“共同利益”。完全可以說,中美關係是由共同利益驅動的,只是不同時期這種共同利益的“載體”不同而已。在冷戰結束前,中美間的共同利益主要是出自對付“共同敵人”(蘇聯)的戰略利益;“9?11”事件後主要是出於反恐的“共同使命”的戰略需要;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主要是應對全球性“共同挑戰”所形成的更為廣泛的“共同利益”。
奧巴馬上台後,進一步把中美關係定位為“應對共同挑戰的戰略夥伴關係”。2009年7月他在華盛頓首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中,強調中美間有“共同利益”,要“相互合作”。他說,“從歷史上看,當我們有共同利益、相互尊重的時候,我們雙方都能從這種合作中得益。”奧巴馬希望中美之間要“少一點對抗,多一點合作”。他又說“本世紀沒有任何一種雙邊關係的重要性會超過中美關係”,“ 中美關係將塑造21世紀”。
奧巴馬有關中美關係的上述講話,雖不乏“溢美的外交辭令”,但有關中美“共同利益”的說法還是真誠的,確實反映了他當時對中美關係的認識。那麼,既然奧巴馬如此看重中美關係,為什麼2010年初卻做出了嚴重損害中美關係的事情?近幾個月又在中國周邊採取了一些不尋常行動從而惡化了中美關係呢?這都是不值得奇怪的事情,它恰恰是中美關係複雜性的一種反映,或者說,這正是由中美關係的複雜性所決定了的。中美之間既有“共同利益”,也有“矛盾和分歧”,不能因為強調“共同利益”而否定“矛盾和分歧”,同樣也不能因“矛盾和分歧”突出了,而看不到或徹底否定“共同利益”,中美間的“共同利益”仍然是大於“分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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