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出於經濟本身的需要還是社會公正的考慮,房地產市場必須受到嚴格的管制。但是調控的思路直接決定了調控的效果。
文章指出,當下經常談論的房產稅,無論社會上反響如何,房產稅畢竟是從老百姓口袋裡掏錢,今天的讚揚可能明天就變成亂收稅的指責。而且我國徵稅成本之高,徵稅過程中的操作和尋租等現實問題隨時都有可能讓這項政策偏離原本的目標,甚至激起更大的社會矛盾。即使沒有這些問題,又有誰能夠保證多出的稅金不會被轉嫁到承租人的頭上?租金上漲又可能變成對高房價的支撐。對於實現社會公平和人人享有居住權這目標來說,房產稅容易打擊面過大又容易走樣。法律對每一個人都應該是公正的,而不能為了順從輿情和“大多數人”的利益,去犧牲少部分人。
對付“囤積居奇”,限購和行政查處已經證明是行之有效的作法。每個公民都有平等的購房權利。房產遊戲的本質就在於前人吃後人。利用通脹和土地稀缺造成的房價和租金上漲趨勢,向後來的人收取更高的租金,或賣出幾倍的價格。這也就是一些囤積房產的人願意花錢購買幾十處房產,自己卻永遠不會住的原因。也許有人會用通脹做借口,但是在通脹面前,人人是否平等?如果先富起來的人可以首先參與買房遊戲,而還沒富起來的人只有透支未來甚至上一代人的收入去享有一套住房,那麼這不是在抵抗通脹,而是先富起來的人借了通脹的刀捅死了還沒有富起來的人。
因此,限制購買不是否定市場的作用,而是保障了公民平等購房的權利。人們依然有充分的權利,通過合法的努力,去享受更好的房子。受到限制的僅僅是企圖 “囤積居奇”的人。這種行為應該受到限制的原因就在於看似“市場化”的行為,擠占了共有的社會資源:土地,而每個中國公民都有平等的享受這種資源的權利。
限制購買不僅在邏輯上容易接受,並且容易實施,不易被曲解。假設一家人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和消費需求,自己常年居住一套,城市郊區度假一套,海邊度假一套,升級周轉一套,2至4套房產已足夠滿足成功人士自身的住房需求。各地可以根據本地購房者的特征制定不同的政策,而全國統一的房產登記系統又可以保證政策的有效實施。這樣既保護了市場經濟中個人追求更好生活的權利,又打擊了囤積居奇,並且在政策執行的難度和效果上都好於房產稅。
總之,我國的人口形勢決定了房價的走勢終將回落。在各地已經試行的限購令不僅不應只是臨時措施,而且應該長期化並統一登記管理,在我國人口密度沒有得到根本改變之前,作為一項基本政策長期穩定下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