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外資由合資變獨資
原文:允許境外資本舉辦醫療機構。
細則:進一步擴大醫療機構對外開放,將境外資本舉辦醫療機構調整為允許類外商投資項目。允許境外醫療機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我國境內與我國的醫療機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合資或合作形式設立醫療機構,逐步取消對境外資本的股權比例限制。對具備條件的境外資本在我國境內設立獨資醫療機構進行試點,逐步放開。境外資本既可舉辦營利性醫療機構,也可以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鼓勵境外資本在我國中西部地區舉辦醫療機構。
解讀:王健康表示,從此次所用的“允許”字眼不難看出,國家對外資辦醫是明確鼓勵態度的。目前,境外資本在我國多是以合資的形式出現的,且對其入股比例有所限制,如內陸省份多是不超過30%,東南部沿海省份則不超過50%。隨著國家對外資辦醫的鼓勵性政策推出,其參股比例有望逐漸擴大。但為保證醫療質量的統一,外資辦醫不僅需經國家嚴格的審批手續,在我國從業的醫師也需獲得我國醫師資質方能上崗,除中外互認的相關學歷外,他國同類醫療機構的醫師資質無法認可。
王健康認為,外資辦醫的引入和推廣將有效彌補我國目前醫療行業資金短缺、醫療水平亟待提高等不足,同時,對公立醫院的改革,如新理念和新型管理方式的引進也可以起到借鑒作用。
【關鍵詞】
稅收優惠一致
原文:落實非公立醫療機構稅收和價格政策。
細則:社會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國家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用電、用水、用氣、用熱與公立醫療機構同價,提供的醫療服務和藥品要執行政府規定的相關價格政策。營利性醫療機構按國家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提供的醫療服務實行自主定價,免征營業稅。
解讀:王健康說,民營醫院是非公立醫療機構的主要組成部分,其在我國醫療行業中占有重要的比重,如何引導和鼓勵其盡可能多的開展公共衛生服務,實現為公立醫院減壓、以切實緩解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則通過使其享有與公立醫療機構相同的價格政策就顯得相當重要,這也將從實際上提高其積極性。
王健康表示,雖然國家規定公立醫院提供特需服務的比例不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的10%,但目前多數醫院除正常的公共衛生服務外,開展特需服務的比例也在不斷擴大以“創收”,那麼對其超過規定部分的特需等服務嚴格執行稅收政策也將會在一定程度上,引導其回歸公益性,壓縮特需、保健等服務項目的比例。
王健康認為,國務院此次文件無疑是個平衡公立醫療機構與非公立醫療機構服務定位和發展的信號。逐步實現非公立醫療機構與公立醫療機構在稅收和價格方面的平等對待,將有助於我國多元化辦醫格局的形成,調整社會醫療服務機構類別的拓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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