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8日電/在2年時間裡,蘭州中川機場管理有限公司一名會計騙取公司職工住房公積金141萬餘元用於個人炒股並虧損。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7日對該案作出了一審判決,被告人孫俊香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新華網報導,法院審理查明,蘭州中川機場管理有限公司計劃財務部會計孫俊香在2007年到2009年期間,利用經辦蘭州機場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審核、繳費和代辦申請支取等工作的便利,違規通過甘肅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騙取21名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141萬餘元,用於個人炒股並虧損。2009年11月19日孫俊香被刑事拘留。案發時騙取的公積金僅剩15萬餘元。
法院認為,孫俊香利用職務便利,騙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用於炒股,造成虧損後攜餘款潛逃,其行為已經構成貪污罪,數額巨大並造成重大損失。法院依法判決孫俊香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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