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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上繳紅利提高5% 至少增收380億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2-31 09:28:39  


 
  專家解讀

  國資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張春曉稱,無論監管部門制定什麼樣的比例,都是從國家經濟發展的需要出發。“對於這次5%的提高幅度,我個人認為是比較恰當的,在保證企業自身有能力發展的情況下,讓企業將獲得的效益多拿出一些來支持經濟發展,這是企業的使命與責任,也是人心所向。”

  財政部財科所國有經濟研究室主任文宗瑜也認為,如果比例一下子提高太多,會影響央企的資金流動,來自央企的阻力會很大。而此次只提高5%,不會對央企生產經營產生太大影響,是較為妥當的。

  不過也有專家表示,相對於今年中央企業利潤總額有望超過1萬億元的規模而言,明年向央企收取的國有資本收益比例仍不算高,還應隨著改革推進進一步提高收取比例。

  至少增收380億

  文宗瑜告訴記者,初步估算,此次上調央企上繳紅利比例後,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將增收380億至500億元。

  文宗瑜介紹,這一匡算是基於今年央企的盈利狀況。國資委此前披露的數據顯示,今年央企經營業績再創新高,利潤將首次超過1萬億元。“預計明後年會有所回落,所以實際預算的增加值將會比預估的低。”文宗瑜稱。

  應讓更多百姓受益

  專家表示,此前我國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過低,此次提高收繳比例釋放出遏制央企盲目投資、加快央企結構調整的“積極信號”,期待上繳的央企“紅利”能更多用於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讓更多百姓從中受益。

  “提高央企上繳利潤的比例邁出了我國推進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中國改革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王小魯說,央企向國家上繳國有資本收益,就是央企給“股東”的“紅利”,收繳的“紅利”應該納入公共財政,讓更多百姓受益。

  金融企業不應納入

  此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企業徵收範圍有所擴大,但業內關注的國有金融類企業卻並未被納入。對此,文宗瑜表示,業內對金融類國企存在誤解,這類企業不應被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文宗瑜稱,國有四大銀行實施的是整體改制上市,每年都會通過與中投分紅的形式向財政部上繳紅利,“從這個意義上講,金融類國企已經上繳了利潤,不應被納入進來重複徵收。”

  文宗瑜認為,兩至三年內,財政部進一步擴大上繳紅利徵收範圍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能納入的目前基本都納入了。”至於鐵道部部屬央企,“接下來將承擔發展我國高鐵建設的重任,仍屬於政策支持範圍內,短期內也不可能被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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